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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渭南考点考生参加考试重要提示

发布日期:2022-07-18 15:17:09

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7月下旬进行,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在前期《2022年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考生须知》和《陕西省2022年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部分常见问题解答》基础上,现就各位考生参加渭南考点考试有关事项再次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近期部分省份和地区仍有疫情发生,为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建议非在渭考生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提前返渭,并落实好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全部纳入健康管理。考生须在考前14天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如实填写陕西考区统一制式的《健康监测记录表》及《健康承诺书》(可在陕西卫生健康人才与外事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吉祥坊体育 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如考生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考生进入考场须配合进行“陕西一码通场所码”“大数据行程卡”核验,有以下情况者不得进入考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未满人员;开考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风险者;各级疫情防控部门推送的需要协助管控的重点人员;未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的人员;其他经专业评估不能进入考场的人员。对于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提前3天以上抵渭,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采样须间隔24小时以上),且第二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并做好健康监测。
4.考生在考前如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嗅觉消失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本人工作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如入考前未痊愈,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
5.考生在考前及考试期间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试期间出行遵循“两点一线”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场。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在考试全程佩戴。考生须在考场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点、考场,不得在考点、考场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7.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吉祥坊体育 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严格遵守考务工作要求
1.考生参加首场考试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及《健康承诺书》,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主动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配合进行安检和身份查验,并经扫码测温无异常后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拍照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物品、食品饮品等带至座位。特别注意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存放处,否则按违纪处理。
3.考生须认真阅读各项考试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考生将任何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涉及考题内容的材料以任何形式带出试室。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法、违纪处理。
4.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到达考点,留足防疫检查时间,防止误考。
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定

1.广大考生要做到诚信考试,公平考试、文明考试,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任何考试过程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考试作弊人员及行为纳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3.考试作弊行为量刑入法,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如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上事项,预祝考试顺利!


渭南考点考务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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