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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3-02-01 09:45:34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委结合实际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医疗美容机构落实医疗诊疗规范和操作指南,完善相关标准流程,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登记备案信息核查比对,严厉打击相关机构和人员无证行医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监督检查,强化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依法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超备案项目执业、医师到非医疗机构执业以及违规超出适应症范围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药监部门依法查处医疗美容机构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审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市场主体登记与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之间的监管衔接长效机制。

通过目前工作展情况来看,各县/卫健部门已经对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了监督检查,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深入基层,针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导,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稳定,不发生严重医疗卫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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