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10 18:55:00 来源:吉祥坊体育 统计局 点击量: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有关规定,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日(星期日)举行。为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确保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市考务工作将严格 遵照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2013年规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要求操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5日(星期日)。考试科目安排: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每 个科目各有A、B两套试卷,考试时,监考人员将A、B两套试卷按座位错开发放。考生使用答题卡作答,写在试卷上的答案将视为无效。每个考场均有二份备用考 试试卷和二份备用答题卡。监考人员要指导考生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粘贴条形码。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将考卷和答题卡一并收回,分别封装﹙封装后与拆前一 致﹚,试卷袋封装完毕清点无误后,交接给考点负责人,各考点试卷将经由各县市区统计局于9月20日前交省统计局教育中心。

二、严格保密工作

统 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密级为机密级,各级统计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出台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见附件1)规定保管试卷,要认真履行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责任书承诺,责任落实到位。在试卷的交接、保管等环节中,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一切泄密事件发生。如出现试题泄露,将按有关 规定追究考点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为切实做好试题的安保工作,市局将按要求派专人、专车到省局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在考试前由巡考人员将试卷带到考 场,当场打开试卷。

三、规范考务管理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各县市区统计局要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 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要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细化过程,做到规范化。市局将在考前和考试期间派若干巡考组对考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 统计局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扎实、有序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需由一位局领导担任总监考,负责本地区统计从业资格 考试考点的考务工作。开考前要组织全体考试工作人员认真系统地学习各项考务规章制度,未参加学习的人员,不得参加考务工作。考试期间主考人员、监考人员要 认真履行职责,在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将情况如实记入考场情况报告单。情节严重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并 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四、安排考试值班员

各县市区统计局在考试期间要组织安排考试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认真做好统计从业 资格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见附件7),及时处理考试的有关问题。请县各市区统计局将考试负责人及考试值班人员相关信息报市局法规教育科备案(考试期间 必须确保通信畅通)。市局届时要对值班电话进行抽查,如发现无人接听电话或对考试询问问题不了解等情况,将通报批评。

五、省统计局成立阅卷工作组,按光电阅卷规程要求组织阅卷并进行试卷各项数据分析等工作。

六、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阅卷严格执行统一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七、阅卷、成绩登记工作自考试之日起30日内完成,省统计局在认真复审后,将考试成绩通报各市区统计局,由市局下发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在二年内有效,逾期自行作废


责任编辑:穆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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