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关注城镇低收入群体 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时间:2016-09-02 09:42:00 来源:吉祥坊体育 统计局 点击量: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城乡居民的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要使就业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为了解我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现状,找准缩小收入差距的路径,我们利用全市城镇住户调查资料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表明,低收入群体生活与高、中收入群体存在较大差距。

一、低收入组与高、中等收入组之间差距

(一)收入差距

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472元,增长8.5%。从分组情况看,高收入组为48893元,中等收入组为24508元,低收入组为10477元,高低收入组相差38415元,高出低收入组3.7倍,中低组收入差14030元,是低收入组的2.3倍,分别增长8.3%、9.2%、7.9%。从反映收入的细项看,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6932元,其高收入组为34476元,中等收入组为15713元,低收入组为6813元,高、中等收入组分别与低收入组相差27663元和8900元,分别是其5.1倍和2.3倍。转移净收入为4734元、高收入组为8948元、中等收入组为5757元,低收入组为2065元,两组分别高出低收入组6883元和3692元,分别是其4.3倍和2.8倍。财产性净收入为2511元,高收入组为5074元,中等收入组为1722元,低收入组为949元,分别差4125元和772元,分别是其5.4倍和1.8倍。经营净收入1294元,高收入组为1710元、中等收入组为1315元,低收入组为650元,两组分别高出低收入组1060元和666元,分别是其2.6倍和2.0倍。

由此可见,低收入组与高、中等收入组的差距主要是工资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绝对额差距过大所致,其次是财产性净收入,经营净收入绝对额差距相对较小。

(二)消费倾向差异

受收入水平高低的影响,高低收入组的消费倾向(人均消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呈现出较大差距,并且消费水平与消费倾向存在着极为规则的负相关关系,高收入阶层对应着低消费倾向。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我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10477元和9470元,稍有结余,消费倾向为90.4%,其中仅食品消费就占到消费性支出的28.3%,生活压力较大。而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48893元和27837元,消费倾向为56.9%,高低差距近33.5个百分点。高收入家庭由于收入水平较高,对于目前的消费,有着宽裕的支付能力,在必须的日常消费之后,他们可以把剩余的收入积累起来择机投向更高的消费领域。而低收入家庭虽然有较高的即期消费倾向,但因收入水平低,增长又缓慢,日常消费往往捉襟见肘,甚至入不敷出,很难向更高的消费领域拓展。

(三)消费量差异

消费量的差异取决于收入的差距。2015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6286元,增长3.4%。从分组情况看,高收入组为27837元,中等收入组为15573元,低收入组为9470元,高低收入组相差18367元,高出低收入组1.9倍,中低组收入差6103元,是低收入组的1.6倍。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的消费性支出也存在较大差异。

(四)消费结构差异

调查资料显示,居民家庭消费差距拉大的同时,消费结构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高收入家庭生活消费中生存性资料比重逐步下降,享受性资料比重逐步上升,消费内容从数量型逐步向质量型转变,消费理念从原来的只关注物质生活逐步向精神生活过渡;而低收入家庭,由于主要以生活必需品消费为主,他们的消费内容单一,收入少略有节余甚至收不抵支,以求生活的安稳。

1、恩格尔系数差别较大。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指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一般随居民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下降。从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看,各收入组差距非常明显,低收入组食品消费占到可支配收入36.5%。从调查结果看,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82元,其中食品消费支出为5598元,恩格尔系数为32.2。而高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低收入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5.0、28.8和32.2,低收入组分别高于高、中等收入组7.2和3.4个百分点。

2、交通支出差距较大。由于收入的差距,各收入组交通方式区别明显,仅从汽车拥有量来看,截止2015年12月底,我市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汽车30.67辆,其中高收入家庭组每百户57.83辆,中等收入组有34.95辆,低收入组每百户仅有9.58辆,高、中组分别是低收入组的6.0倍和3.7倍,由于拥有交通工具的差异导致人均交通支出差距悬殊。2015年,高、中、低收入组交通支出为3926元、764元和371元,分别高出低收入组3555元和393元,是其10.6倍和2.1倍。

3、家庭耐用品消费和居住条件差别较大。高、中、低收入组群体的居民生活差别还体现在家庭耐用品和居住条件上。据抽样调查,2015年,全市城镇居人均家用耐用品消费量为356元,高、中、低收入组依次为763元、281元和152元,前两组分别是低收入组的4.9倍和1.8倍。从居住建筑面积看,全市人均居住建筑面积37.6平方米,其中高收入组为46.5平方米,中收入组40.4平方米,低收入组32.4平方米,高、中两个组的人均居住面积分别高出低组14.1和8.0平方米,高、中、低组差别较大。

4、其它商品服务方面也有明显差距。其它商品服务高、低组差别大还反映在居民购买金银珠宝饰品、化状品上,据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其它商品支出为322元,其中高收入组756元、中等收入组为324元、低收入组为84元,高、中组分别是低组的9.0倍和3.9倍。其中,高收入组人均金银珠宝饰品支出323元、中组为41元,低组仅为19元,两项分别是低组的17.0倍和2.2倍。可见高档消费品在高、中、低收入组差别还是非常明显。

5、居民家庭在居住、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方面差别相对较小。居民家庭高、中、低收入组在居住、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支出差别相对较小。据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在调查的八大类消费支出中,居住、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四项支出高收入组和低收入组差别相对较小。在人均居住支出中,高收入组为3914元,中收入组为2991元、低收入组1796元,高、中等收入组分别是低收入组的2.2和1.7倍;在衣着支出中,高收入组人均支出2883元,中等收入组为1685元,低收入组为787元,依次分别是低收入组的3.6倍和2.1倍;在医疗保健支出中,高、中、低收入组支出分别为1202元、839元和413元,分别是低收入组的2.9倍和2.0倍;在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中,高、中、低收入组支出依次为3334元、2021元和1718元,前两组分别是低收入组的1.9倍和1.2倍。

由此可见,低收入组与高、中收入组在各个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高档消费、耐用消费品拥有和交通支出等方面差距较为突出,基本生活方面如居住、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等项支出差别就相对较小。

二、影响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的因素

1、文化程度低,个人技能单一。文化程度的高低对家庭收入有着直接影响。低学历的就业者大多只能从事技能相对单一的简单劳动。调查显示,低收入家庭的就业者文化程度大多在高中及以下,占就业人口的88%以上,比全市平均水平高近20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到12%,比平均水平低近20个百分点。家庭整体文化素质偏低难以适应高薪岗位的需求,是收入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2、家庭人口多,就业率低。全年低收入家庭户均人口3.47人,比全市平均水平多0.47人,比高收入家庭多0.99人。低收入家庭就业率低,全年低收入家庭的就业率为41.8%,比全市平均水平和高收入家庭分别低11.5和28.0个百分点,导致家庭总收入少。同时低收入家庭就业者负担系数高,每个就业者要负担2.32人的生活,比全市平均水平要多负担0.49人。

3、行业有别,岗位收入低。低收入家庭就业人员主要集中在批零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所占的比重高达74.5%。这些行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收入水平低。另外,低收入家庭从事其他零星劳动的人员比较多,收入多半不稳定且偏低。

三、提高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的建议

1、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一是加大就业培训,提高知识水平。低收入群体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就业文化程度低,就业技能差。各级政府要投入一定资金,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尽快掌握就业的基本技能和必备知识,扩大就业的机会和空间。二是宣传引导和政策扶持并举,确保充分就业。低收入群体收入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就业不充分,就业负担重。就业乃民生之本,各级政府应抓好就业宣传引导和利用好再就业政策,创建创新广阔就业再就业的平台,达到充分就业。同时,应该对企业在税收减免、再就业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其吸纳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高低收入家庭的就业率。三是加快经济增长,拓展就业空间。经济发展是提高收入水平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核心动力。各级政府应积极制定和落实好各项稳增长、惠民生政策和措施,加快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确保经济较快增长,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口,稳定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由于低收入家庭参保能力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在领取低保金后依然处于节衣缩食状态,遇到大病、教育、购房等“突发”事件时一筹莫展。因此,要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重点向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教育和住房等大项生活开支方面倾斜,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3、发挥政府调控职能,确保收入分配公平公正。一是逐步提高制造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中的一般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同时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的监管,逐步缩小行业间收入差距。在再分配中,要合理利用税收、社会福利、转移支付等手段合理调节收入,做到在收入分配中逐渐向低收入阶层、向弱势群体倾斜,从而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二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严格监督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要求,给予低收入者工资增长政策上支持。

4、建立教育帮扶体系,防止贫困代际传递。低收入群体的形成,从根源上说是由于文化素质过低,不能适应现在工作岗位对技能的需求。帮助贫困家庭子女获得较高层次的教育是防止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手段之一。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对低收入群体子女的教育帮扶体系,用好国家的相关扶持政策,减轻家庭负担,帮助他们接受不同程度教育,从根本上提高低收入家庭成员的整体素质,帮助其走出“贫困-无法上学-失业-贫困”恶性循环。而教育帮扶的重点应该放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方面,要在建立长远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教育帮扶体系,将银行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制度作为发展方向,培养贫困学生依靠自身努力完成学业的能力。

5、加强基本生活用品价格监管。物价特别是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用品价格与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息息相关。要加强价格监督和管理,重点加强粮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工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抑制重要商品价格的突发性暴涨,制止各种乱涨价行为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生活水平不受冲击和影响。


责任编辑: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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