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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行政许可

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2日 16:05:16 点击数:2182 次 字体:

事项名称

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

受理机关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地点

吉祥坊体育 临渭区西五路车雷街69号

吉祥坊体育 民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56号教育窗口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办理条件

1.申请举办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五个基本条件: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方案,办学规模达到规定要求;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领导班子和稳定的教师队伍;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3.章程内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4.办学条件达到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的办学设置标准。

申报对象

设立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个人

申报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原件两份)。
(二)筹设批准书(复印件两份)。
(三)筹设情况报告(原件两份)。
(四)学校章程(按示范文本),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审验,并填报《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人员备案核准表》。
(五)校舍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新建校舍须提交建筑质量检验部门对校舍验收的合格证,载明产权;校舍属租赁的提交租赁协议书,所租赁校舍原来不属于教学用房的须提交建筑设计或建筑质检部门出具能用于办学的证明,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抗震、防雷、消防情况的证明,所租赁的校舍需载明产权。
(六)仪器、器材、设备证明材料,属于租借的须提交租借协议书,并载明产权。
(七)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八)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配备及资格证明文件(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提供原件审验)。举办者与教师、职员签订的聘任合同,填报《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登记表》。聘任外籍教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交证明材料。
(九)行政、教学、学籍、财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样本。
(十)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署保证书。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提交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提供原件审验)。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规定时限

3个月

承诺时限

3个月

结果告知方式

书面或电话

有效期限

责任科室

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

0913-2933783,2933902(窗口)

备注

附件

1.民办(培训)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图

2.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章程(模板)

3.吉祥坊体育 民办(培训)学校举办者备案核准表

4.吉祥坊体育 民办(培训)学校决策机构人员备案核准表

5.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登记表

6.吉祥坊体育 民办(培训)学校设立申请书

7.吉祥坊体育 民办(培训)学校理事会决议

8.吉祥坊体育 民办(培训)学校理事会成员名单

9.吉祥坊体育 民办(培训)学校财务人员登记表

10.吉祥坊体育 民办(培训)学校资金情况证明

11.提交申请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材料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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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珊珊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