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最美体育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30来源: 浏览次数: 728

各市区体育局:

为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社会价值和功能,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传播陕西体育好声音,根据2018720日全省体育工作推进会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陕西最美体育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入挖掘全省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先进人物及感人事迹,树立陕西体育优秀人物美好形象,赞美身边最美体育人,传播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吸引社会大众关注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努力在全省形成推进体育事业追赶超越的“正能量”,为办好十四运会、建设体育强省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凡在陕西省内居住,从事服务体育事业的体育工作者、体育爱好者均在推荐评选范围,包括基层体育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练、健身达人)、体育名人(我省的体育获奖者、研究者、传播者)、体育传承者(传统体育传承、创造者)、体育创意者(体育推广创造、体育产业)和体育协会、体育团队、体育产业的经营者、体育志愿服务者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立场坚定,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热爱体育工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5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相关领域表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4.在所在领域中有突出表现和广泛社会影响力(有相关比赛、比武、交流活动等获奖或认定证明为佳)。

5.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户外运动、体育产业及体育吉祥坊手机 、培训、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引领作用。

三、活动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从20188月中旬开始至2018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组织推荐(810日至930日)。各市区体育局按照属地推荐原则,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精心挑选,优中选优,并经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向省体育局推荐5名最美体育人。请于201893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一寸彩色照片)和个人事迹材料(字数2000字以内,附电子版生活照一张)报陕西省体育局法规宣传处(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邮编:710061。联系人:罗卿民,电话:029-85225136)。所有上报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47372161@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查初评(108日—1015日)。组织人员对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筛选出“最美体育人”参选者30名作为候选对象,在省级主流媒体、省体育局官网和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三)公众投票(1016日—1031日)。在省体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及有关合作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宣传报道各地推荐的候选人主要事迹,接受社会公众网络投票。组织有关专家参考网上投票情况,优中选优,最终确定10名“陕西最美体育人”。

(四)宣传展示(111日—1130日)。对最终评选出的“陕西最美体育人”,在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体育健康频道开设专题栏目进行采访报道,宣传展示“陕西最美体育人”风采,讲好大家的体育故事。

(五)颁奖典礼(12月中下旬)。联合陕西电视台体育健康频道策划组织2018年度“陕西最美体育人”颁奖典礼特别节目,为年度“陕西最美体育人”颁发证书和奖杯,并组织现场展示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陕西最美体育人”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活动开展作为加强体育文化、体育队伍建设和提升人民精神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及时推荐上报候选人。

(二)面向基层,发动群众。评选推荐活动要面向县区、农村、社区、企事业等基层单位,重点推荐来自群众身边的平民英雄和草根体育明星。

(三)公开透明,严格评选。各市区推荐的人物典型,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群众认可度高。评选活动要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打破传统“自上而下”的单一评奖模式,以“推荐—专家评审—网络投票—集体决定—社会公示”相结合的模式,把话语权交给老百姓,体现人民的声音,确保寻找到的“最美体育人”的先进性、代表性、社会公认性、可示范性。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区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报道“最美体育人”的先进事迹,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体育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大力营造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1.推荐单位汇总表

2.“陕西最美体育人”推荐表

陕西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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