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坊体育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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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4-12-02
名称 吉祥坊体育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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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政发﹝20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增强群众体质,全面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实现体育强市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西部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建设体育强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期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健身、大赛争光、产业兴利、体育惠民的理念,坚持体育为增强渭南人民身体素质服务、为渭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渭南服务的宗旨,坚持群众体育创品牌、竞技体育创金牌、体育产业创效益的思路,坚持“举市一致、面向省运会”的竞技体育精品战略,狠抓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和活动建设,使我市经常参加锻炼的体育人口不断增加,体育场地设施不断扩大,体育组织进一步健全,体育产业效益不断增强,实现我市体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全民健身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强化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管理和吉祥坊手机 职能,做到“三个纳入”,即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并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和保护,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三、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一)加快市体育中心、市体校暨市优秀运动队训练基地建设步伐,力争2年内建成投用。

(二)实施县级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所有县(市、区)建成县级体育设施“四个一”工程,即一个标准田径场,一个多功能体育馆,一座综合培训楼暨国民体质监测站,一片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市体育局每年争取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级体育中心建设,

(三)继续实施社区体育健身广场建设工程。按照社区建场地、体育部门送器材的思路,积极争取省上专项资金,每年建成25个全民健身广场,力争到“十二五”末,覆盖全市所有的公共广场和社区。

(四)实施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年实施5-7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并将其纳入省上确定的重点乡镇文体中心建设计划,逐年推进。

(五)实施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力争每年实施80个行政村,到“十二五”末,覆盖全市三分之一的行政村。

(六)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区、示范带工程。在积极争取省上专项资金的同时,市体育局每年从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用于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结合渭河、沋河治理工程,规划建设好渭河渭南段和沋河两岸全民健身示范长廊。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渭河和沋河全民健身示范长廊建设中给予大力支持,免收各种费用。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建成一批全民健身示范工程。

四、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和网络建设

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政府体育组织建设,健全各级各类群众体育社团组织。到“十二五”末,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有文体活动站和各类体育协会组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市、县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分级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到“十二五”末,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达5000人以上,实现每千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目标。

五、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的组织和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国民体质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2015年底前要全面建成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市兴奋剂检测中心、市运动创伤医疗中心、市体育康复中心、市体育科研所)和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建设当做大事来抓,在人员编制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如期全部建成。

六、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利用全民健身日、传统节日、农闲季节及法定节假日,广泛开展科学健身宣传,积极组织群众体育活动和比赛。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建设;积极扶持发展非奥运项目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办好四年一届的全运会、农运会、老年人运动会和一年一届的市少儿田径运动会、中学生篮球运动会和迎新年越野赛等“六大”市级品牌赛事;积极申办和创办具有一定影响的省级、国家级和国际级体育品牌赛事。

七、着力推进“举市一致、面向省运会”的竞技体育精品战略

遵循巩固优势项目、挖掘潜优势项目、拓展新项目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市的实际,做优做强竞技体育。进一步巩固射击、举重、水上、田径、武术等优势项目,加强游泳、跳水、体操、重竞技等金牌大户项目的基础训练,积极开展球类项目的社会化训练,稳步发展网球、高尔夫球等体育项目,逐步扩大我市运动员在省运会上的金牌面,实现奖牌和总分的进位目标。

八、建立健全运动员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体系

将市青少年体校、市射击中心、市水上中心运动员和县(市、区)体校运动员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序列,享受“蛋奶工程”实施政策,落实训练伙食补助,确保该年龄段的运动员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市县各普通高中每年应预留一定名额用于体校学生和在训运动员的单独招录,在市级以上运动会获得名次的优秀运动员可免试进入普通高中就读;市青少年体校要与市职业技术学院积极探索合作办学模式,使我市的优秀学生运动员能在训练完成后通过继续深造获得相应的大学学历,促进体育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自主创业,积极参与我市体育产业的发展。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各项专项计划(村官计划、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教师特岗计划)的实施中,可以适当设置一些体育专业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渭南籍退役优秀运动员的录取和聘用。对招聘到教育部门的退役优秀运动员,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和考试,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加强市优秀运动队建设。市优秀运动队是我市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的重要阵地,多年来,为我市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大贡献。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对市优秀运动队的建设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市优秀运动队的组织建设、教练员队伍和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顺利进行。

九、建设高水平的教练员队伍

坚持实行教练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完善教练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市青少年体校、市优秀运动队、市射击中心、市水上中心所需教练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资质、获得过该项目省运会以上冠军的方可担任。实行教练员队伍动态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梯队建设。加强教练员队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提高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加强青少年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

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市青少年体校、市优秀运动队、市射击中心、市水上中心及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逐年增加;市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要在人员编制、高水平教练员选聘、学生运动员的学籍管理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根据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上述组织的编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县级少儿体校的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县级少儿体校和县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投入,促进全市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

十一、强化和完善竞技体育激励政策

市政府对我市在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全运会和省运会获金银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训练单位和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对获得奥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对训练单位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原培养教练员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世界杯、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训练单位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省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训练单位分别奖励1万元、五千元和一千元。对获得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和省运会四至八名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训练单位分别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标准由市体育局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强化和完善政策,激励运动员、教练员和训练单位刻苦训练,为渭南争光,为全省、为全国争光,在国际、国内和省运会上勇夺奖牌。

十二、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盘活资源、突破发展的思路,积极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事业,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体育服务产业、航空体育产业、体育彩票销售业、水上体育运动产业等五大体育本体产业,重点开发高新区体育产业园区、蒲城航空体育产业园区、洽川水上体育旅游园区、湭河新型体育产业园区、秦岭山地体育产业园区等五大体育产业园区。

十三、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

市财政安排100万元的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业余训练、体校建设、伤残运动员保障、体育产业等体育事业发展,滚存使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体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研究体育工作。要健全体育行政组织,在文化体育部门合并后,独立设置体育中心等组织,确保体育行政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要把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要逐年增加体育事业经费,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促进我市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