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坊体育 体育总会关于举办2014年吉祥坊体育 足球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8来源: 浏览次数: 518

渭体总发﹝2014﹞2号

各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体育中 心、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举办2014年吉祥坊体育 足球联赛,是为了全面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构建一个规范、有秩序的足球竞赛平台,进一步推动我市足球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吉祥坊体育 足球联赛,现将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辖区的足球队,积极参加。

吉祥坊体育 体育总会

2014年4月9日

2014年吉祥坊体育 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吉祥坊体育 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渭南技师学院

三、比赛日期、地点:

比赛时间:2014年4月-12月(分为上、下两个赛季,上赛季比赛时间为4月26日-6月29日,下半赛季比赛时间为9月21-12月21日);

比赛地点:渭南技师学院足球场。

四、参加单位:吉祥坊体育 各企、事业单位组建的业余足球队

五、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名、队长1名、运动员不得少于15名。

2、运动员报名号码为0至99号(可以不连续排列),本赛季内不得更改。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支球队参加本次联赛。

4、未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5、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疾病。

6、服装规定:

a、各队需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主队为浅色)

b、上场队员服装必须统一,号码明显,守门员服装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队长需佩戴队长袖标。

c、服装不统一,号码与参赛报名表不符合者不得上场。

六、参赛资格:各参赛队必须遵守并执行比赛纪律,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业余足球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赛事。

1、遵守本届联赛管理办法、规程,有参加本次联赛的意愿;

2、建制较完整,有名称和负责人,拥有相对固定的运动员;

3、能够确保将此次联赛进行完毕;

4、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附心电图、脑电图),符合参加本项运动;必须有保险公司开据险证明。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际足联颁布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2014年吉祥坊体育 足球联赛组委会制定的比赛规定。

3、特殊规定:

●本次联赛实行《参赛证》制度。

●所有队员不得穿钢钉鞋等硬钉球鞋,必须佩带护腿板,不得佩带钢质的护腿板加比赛。

●对不适宜业余足球比赛的动作,裁判员可以暂停比赛,提醒球员注意安全。

●比赛过程中任何队员不得使用铲球动作。

●每队每场比赛出场球员11人,不限换人次数。

●每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在每轮比赛中,球队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到赛。报到,在比赛前20分钟将首发上场的运动员名单提交组委会,组委会将按照对照表检查球员参赛证,无证或不符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

●如因故未不能正常到场比赛,比赛队应提前48小时向联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联赛组委会裁定许可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比赛。

●开场10分钟后球队仍未到达或人数不足7人,裁判有权裁决其0:3告负。

●各参赛队伍在比赛过程中如有争议或对裁判判罚有疑异,首先服从当值主裁判决,球队可在比赛结束后两日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承送联赛组委会。

●由于雨、雪天气影响导致场地无法使用等因素,联赛组委会将提前通知球队领队,告知比赛是否如期进行。

●比赛结束后双方队长或领队以及裁判如无异议需签名,签名后该场比赛方为正式结束。

●本次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积分制。

●单场胜队积3分,平各积1分,负队积0分,所有比赛完毕按积分自高至低依次排列。

●如出现积分相同情况,首先按相互间比赛成绩判定优胜;如相互间为平局,则按本次比赛期间总净胜球多者判定优胜;如总净胜球也相同,则按本次比赛期间总进球数多者判定优胜。

●一场比赛中同一名球员被罚两张黄牌累计为一张红牌,即刻被罚出场,不得替补其他队员,并且禁赛一场。

●球员被红牌罚出,不得替补其他队员。

●在比赛过程中,场上主裁判员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无法继续进行比赛,有权终止比赛,比赛终止前的成绩为最终比赛成绩。因球队违纪致使比赛终止,判违纪球队0分。

●运动员在比赛中受伤由本人承担医疗费用,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报名:

1、 收到通知或邀请函的球队应递交《2014年吉祥坊体育 业余足球联赛足球联赛报名表》、《运动员注册表》、照片(文本,电子)等所有参赛资料。

2、报名时,应报球队的全称及简称,球队的简称不得超过五个汉字。

3、 报名时需缴纳联赛保证金1500元和参赛费2000元(上半赛季)。

4、 报名时向组委会递交医院证明和保险单复印件。

九、弃赛、罢赛及严重违纪现象的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赛或罢赛。

●未获得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中途退出联赛。

2、对弃赛和罢赛的处理

球队退出联赛或被取消比赛资格,由组委会视情况决定是否选派球队替补。

3、出现严重违纪现象,经组委会决定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4、对球风不良球队,如有1支以上球队提出,经组委会认可,方可取消该球队参赛资格。

下述行为视为球风不良:

●比赛动作粗野。

●指责、辱骂、殴打裁判员或对方运动员等行为者。

●************、殴斗等。

十、保证金:

1、每队原始总分为1000分(注:3元/分)。

2、联赛保证金(风险抵押金):各参赛队于联赛中,每得一张红牌(累计两黄换一红)扣3分,每直接得一张红牌(恶意犯规等)扣5分,若出现弃权事件,则扣10分,若出现打架或罢赛事件、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则扣1000分。

3、在联赛中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球队和个人作出相应处罚。

十一、赛程安排:

1、本次联赛上半赛季(2014年4月26日-6月29日),下半赛季(9月21-12月21日)进行。

2、上半赛季分两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各队抽签后分成A、B两个组进行单循环,决出各组1-6名。第二阶段按第一阶段各队积分,取各组前三名进入到甲组进行单循环决出1-6名,后三名进入乙组单循环决出7-12名。

下半赛季乙组前两名升入甲组,甲组为8个队,凡以后参赛的队伍均从乙组开始比赛,每赛季结束,甲组后两名降入乙组,乙组前两名升入甲组。

3、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可对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

十二、名次排列办法:

1、名次排列办法

A、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B、比赛结束后,最终积分多的球队名次列前。

C、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球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胜方,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球队比赛期间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球队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十三、 比赛监督、裁判:

1、比赛监督由体育总会派遣,对比赛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和评定。

2、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指派在吉祥坊体育 体育局注册的足球裁判员。

十四、奖励:设个人奖、团体奖及最佳贡献奖三种形式。

(一)个人奖

1、本赛季进球数排名第一名的个人,授予“金靴”奖。

2、本赛季表现最好或失球最少的守门员,授予“金手套”奖。

3、每场比赛组委会根据比赛,各队评出一名本场最佳球员

4、设优秀裁判员奖。

(二)团体奖

●取前三名进行奖励

1、获得联赛第一名的球队,授予“冠军”奖杯及奖励。

2、获得联赛第二名的球队,授予“亚军”奖励。

3、获得联赛第三名的球队,授予“季军”奖励。

●评选一支 “最佳球队”奖,并予以奖励。

(四)评选方法:

1、若某队在比赛时发生打架,斗殴,辱骂对方或裁判等的不文明行为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2、“最佳球队”奖原始总分为1000分。

3、单场比赛被出示一张黄牌的,扣3分;单场比赛被出示两张黄牌得到一张红牌的,扣6分;单场比赛被直接出示红牌罚下的,扣9分;非单场累计两张黄牌得到一张红牌的,扣5分。

4、联赛结束,分值排名最高的球队获“最佳球队奖”,授予“最佳球队”奖励,如获得联赛名次奖,奖项可兼得。

(五)“最佳贡献奖”

1、联赛结束后,评选出“最佳贡献球队”奖,并给出相应奖励。

2、所有参赛球队组委会都会给予奖励。

3、组委会评出最佳阵容,组建渭南最高水平球队参加相关足球比赛。

十五、本规程由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