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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坊体育 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18-09-20 11:15:35

2018年全市审计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好“三场攻坚战”,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揭示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深层次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一)围绕中心,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在审计项目安排中,结合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线,加大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力度,进一步增强审计项目安排的整体性和宏观性。

(二)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在审计项目安排中,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加强计划统筹和资源整合。加大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行业和专项审计中加大数据采集和分析力度,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方法,开展大数据审计,提升审计监督的能力和效率。

) 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在审计项目安排中,根据现有审计资源状况,突出审计重点,合理确定项目计划。各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原则上保持相对均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审计计划,增强计划的灵活性。

二、审计项目安排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署定)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持续做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工作,其他各项审计也要密切关注相关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和新旧动能转换等情况,聚焦落后产能退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房地产去库存等,以及市委定的追赶超越发展目标和五新发展战略的落实情况。要围绕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绩效是否提高、减税降费是否到位、营改增是否全面推开、阶段性降费政策是否接续等,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要围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重点关注科技体制创新、企业科研投入,着力揭示科技经费管理、科研人员薪酬等方面制约人才智慧发挥和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双创”新发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懒政怠政庸政问题,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政令畅通。

【组织方式】市局政策室统一组织,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参与。

【时间要求】该项目为署定全年跟踪审计项目,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

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及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关注财政税务等部门预算管理,税收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各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 关注预算执行效果和部门行政管理成本,检查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关注行政运行成本和管理绩效。结合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密切关注减税降费、营改增、阶段性降费等政策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及整治“四风”的要求,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积极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预决算公开和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和财政绩效水平。

【组织方式】市局财金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对市财政、市地税和16个部门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安排本级审计工作。

【时间要求】市局6月3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结合本级实际确定完成时限。

(三)财政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将地方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相结合。重点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中省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情况等。要促进盘活存量资金,重点关注各级财政资金该投未投、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对地方政府财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组织方式】市局财金科对华阴市、澄城县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各县(市、区)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所辖乡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覆盖面不低于30%。

【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

(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在地方政府自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抽查,搞准口径、摸清底数、分析结构,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是否存在脱离当地财力、不顾财政约束的无序举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等问题,坚决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累积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关注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揭示损失浪费、资金沉淀等问题,从管理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风险化解和效益效率的提高。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问题,要坚决查处,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并跟踪督促、推动问责。其他各项审计也要对相关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组织方式】市局财金科统一组织,各有关县(市、区)审计机关参与。

【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

(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审计署统一组织,开展对省、市、县三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加大对安居工程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重点环节、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推动关于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 保障资金安全,规范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管理,促进提高安居工程资金绩效;揭示重大违纪违法、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促进反腐倡廉;推动解决安居工程体制机制性障碍,堵塞制度漏洞,促进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组织方式】市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统一组织,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参与。

【时间要求】3月30日前完成。

(六)精准扶贫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我市国定贫困县和有精准扶贫任务的非国定贫困县开展审计,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主线,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运营中存在的资金监管不力、工作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关注“六精准”要求落实情况、扶贫任务落实情况、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改善、苏陕对口协作等扶贫开发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及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加强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执行、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精准扶贫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取得实效。

【组织方式】市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组织实施,按照省厅安排,第一季度对白水县进行审计。其余三个季度审计,组织方式待省厅统一安排后,由市局另行确定,各县(市、区) 审计机关参与。

【时间要求】6月30日前完成。

(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今年是这项审计工作全面推开的第一年,要在项目安排、人员调配、技术保障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要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要拓宽工作视野,跳出传统资源环境审计的视角局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关联,严肃查处资源毁损、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审计中要探索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进一步研究细化审计评价标准,确保审计评价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责任界定、利用保护情况评价和审计结果运用,要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统筹衔接,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

【组织方式】按照组织部门委托,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对2个县(市、区)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各县(市、区) 审计机关也要安排2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

【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

(八)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规范发展、确保质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力度,开展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落地、开工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关注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投资效益等情况,着力反映投资领域结构不合理、重复建设、绩效低下以及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监督,提高投资绩效。

【组织方式】市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组织开展,各县(市、区)审计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安排实施。

【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

(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我市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各项规定,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两大主题,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的政策落实等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任务要求。结合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揭示和反映,促进有关方面追责和问责,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责机制,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的制约监督。

【组织方式】市局按照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市管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由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 审计机关按照同级组织部门委托组织实施。

【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

(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深化企业审计,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目标,重点关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重大投资决策、重大物资采购、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本运作、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和自主创新等情况,严肃查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以及利用混合所有制改革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违纪问题。既要揭示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要提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制度,规范经营管理等治本建议,从体制机制上推动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焕发活力,提升竞争力,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组织方式】市局经贸社保审计科对渭南公共交通公司进行审计。各县(市、区)审计机关根据本地情况,开展对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

【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

(十一)全市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持续关注全市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加强会议费、“三公费”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严格预算约束,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

【组织方式】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参与。

【时间要求】6月30日前完成。

(十二)医疗保险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促进医保政策落地、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关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健全完善、医保政策制度落实、医保改革措施推进及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市局经贸社保科牵头,对富平、合阳2个县(市、区) 进行审计。

【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

(十三)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援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降低政府偿债风险为目标,按照审计署授权,省厅对世亚行贷款、全球环境基金赠款和德国政府贷款等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国外贷援款和国内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设备采购和使用、提款报账情况,项目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项目效益情况,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对贷援款项目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组织方式】市局农业资源与环保审计科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实施。

【时间要求】根据审计署授权规定时限完成。

(十四)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增强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全市审计机关要安排对本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自查重点是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结合自身情况,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安排审计抽查。

【组织方式】由市局内审中心牵头,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抽查比例不低于30%。各县(市、区) 审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时间要求】6月30日前完成。

(十五)交办事项

【审计目标和重点】把渭南“三地一中心”项目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交办事项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根据具体情况,由各单位、科(室)相应承担。各县(市、区)审计机关也要做好县(市、区)相关交办事项。

【组织方式】按照市局党组安排,由相关单位、科(室)牵头进行审计。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参照市局执行。

【时间要求】按照交办时限完成。

(十六)村社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探索开展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同时要加强风险防控,尽力而为。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局牵头,选择大荔、富平县进行试点。其他各县(市、区)审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选择1—2个村进行试点。

【时间要求】按照党委、政府委托时限要求完成。

(十七)地方电子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工作(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电子数据定期报送和数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审办数据发〔2018〕7号)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应提高认识,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原始数据及相关文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报送本级地方电子数据。

【组织方式】由市局计算机信息中心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安排本级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工作。

【时间要求】定期报送两次,时间节点分别为2月、7月。

三、工作要求

(一) 做好各类审计项目的统筹结合,提高审计效率效果

应在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专项审计中结合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府性隐性债务情况进行审计;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结合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优化调整搭配审计力量,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充分发挥审计效率效果。

(二)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成果利用水平

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强化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要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内容,明确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审深审透,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注重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决策失当,重大管理漏洞,重大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要注重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寻找案件线索的突破点,以提高审计在反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综合利用审计成果,从宏观、全局的角度进行研究和分析,在“点”上着眼,“线”上深入,“面”上提炼,争取每个项目都有信息要点,重要项目要出成果。

(三)查处揭露问题与推动改革,鼓励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在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的同时,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结构性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绩效提高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要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创新行为,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创新举措,要坚决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制度,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四)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

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机制,要把数据采集作为重要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持续加大数据集中力度,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数据大集中,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时效性。要强化数据管理,规范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存储、使用、备份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数据安全。要积极探索数据共享的方式和途径,提高数据应用的便捷性,增强审计人员大数据分析能力,实现数据的有效运用,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评价判断和宏观分析的能力,从而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