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信息公开>> 文件通知>> 局发文件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点击数:1160次
渭教体卫艺〔2019〕3号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
关于举办首届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为了进一步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111号)要求,落实素质教育,全面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渭南高级中学承办的吉祥坊体育 首届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定于2019年5月17日—19日在渭南高级中学体育馆举行,现将《吉祥坊体育 首届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认真做好报名、参赛等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牟善武 电话:0913—2930856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

吉祥坊体育 首届中学生羽毛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渭南高级中学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19年5月17日-19日在渭南高级中学体育馆举行(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单位

吉祥坊体育 内全日制在校在籍的普通高中、初中学生,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

五、组别、项目:

组 别:初中组、高中组

项 目:混合团体(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学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中学。参赛运动员须为在校、在籍、在读的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代表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

(五)以下情况不允许参赛。

1.在籍初中生(包括应届初三学生)、往届高中生不得参加高中组比赛;在籍高中生、往届初中生不得参加初中组比赛。

2.凡是曾经或已经在省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3.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体育专业学校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本届比赛。

七、运动员注册报名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市教育局注册,凡未办理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请各参赛单位将参赛运动员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免冠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县市区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二)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必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报名截止日期:5月8日(星期三)。

(四)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县市区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吉祥坊体育 首届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报名表原件(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见附件1)。

2.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复印件。

4.全队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证明。

5.全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险单。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邮送到吉祥坊体育 体卫艺科。逾期不予受理。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联 系 人:牟善武 (15129670913)

邮寄地址:吉祥坊体育 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车雷大街69号) 邮政编码:714000

(五)电子版报名。

各参赛代表队须于在2019年5月8日17:30前将吉祥坊体育 首届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免冠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技术会议

时 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

地 点:渭南高级中学三楼会议室

八、参赛办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每队每组别限报1个代表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2人,队医1人,初、高中男女运动员各5人。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羽毛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三局两胜,每局21分。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不足八队时,进行单循环决出名次。

3、团体赛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出场顺序: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一次团体赛中运动员只允许出场一次。

4、团体赛各参赛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运动员出场名单表,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参赛运动员应按照赛会规定的比赛时间提前1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比赛开始后10分钟运动员不能到场参赛,判该队员为非正常弃权(比赛开始:上一场比赛结束即为下一场比赛开始时间)。

5、除临场运动员、教练员、大会医生、裁判员和裁判长可进入比赛场区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区内。

6、运动员应将比赛装备、用品用具带至比赛场地,比赛期间运动员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离开比赛场地。

7、比赛用球:由大会统一指定。

8、比赛服装:各参赛单位要统一比赛服装,运动员比赛服上衣后面必须印有运动员名字(汉字)和参赛单位全称(或简称),运动员名字在上,单位名称在下。双打比赛时同单位运动员着装颜色、款式必须一致。

9、裁判长有权根据报名及比赛进程调整比赛方法和比赛场序。

10、弃权与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

(2)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3)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判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4)凡在比赛期间出现罢赛和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运动员(队、单位),将取消该队员比赛成绩,必要时取消全队或单位所有比赛成绩。

十、奖励办法

比赛奖励前三名。对获得比赛前三名的代表队,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颁发奖杯和证书;各组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所有获奖证书均由市教育局审核颁发。

十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由体卫艺科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2.由资格委员会核查终审确定。

3.监督举报。

联系人:吴小虎 办公电话: 0913-2930856

(二)“吉祥坊体育 首届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成立“纪律监督委员会”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凡对“吉祥坊体育 首届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

(四)凡查出资格不符的参赛队,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仲裁及裁判长选派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委派。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具体见补充通知)。

十四、其它规定

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力度,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凡参加本次比赛的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比赛期间,“纪律监督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赛事组委会另行通知。

附件1:吉祥坊体育 首届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比赛报名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