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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2日 点击数:1069次
渭教基〔2015〕36号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
关于举办吉祥坊体育 首届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优秀文化,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全面展示我市艺术教育成果和广大中小学生艺术才华,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据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渭教基〔2015〕14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各项赛事活动安排的通知》(渭教基〔2015〕23号)要求,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吉祥坊体育 首届中小学艺术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指导思想
(一)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二)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通过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和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活动内容分为:艺术表演、墨香书画摄影展、书香校园阅读活动、艺术家进校园等。具体要求详见《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渭教基〔2015〕2号)。
三、活动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各校开展活动(5月1日—5月10)。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校艺术节活动,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要求基本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各学校在广泛开展活动保证节目质量的基础上,相邻的乡镇学校可组织评比。鼓励学校组织学生走出校园,深入街道社区进行文艺汇演,大力宣传并充分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艺术教育的氛围。
(二)第二阶段:县市区展演活动((5月15日—5月30)。在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基础上,精选出优秀文艺节目和书画摄影作品,由县市区教育局集中组织县市区的艺术展演活动。展演活动可按艺术种类分别设立展演场,也可组织综合性的艺术汇演。展演形式、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各县市区,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要将展演活动拍摄录制成光碟(时间不少于1小时)一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上将把县市区艺术展演活动分期在渭南电视台展播。
(三)第三阶段:优秀艺术节目(作品)、论文推荐上报(6月1日—6月10)。各县市区,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通过组织展演和评比,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含光碟和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四)第四阶段:市级评选表彰(6月10日—6月20)。组织艺委会成员对县市区推荐上报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进行评比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本届艺术节由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及学校要成立机构,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加强对艺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县市区及学校要按照本届艺术节的活动主题,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注重活动的育人过程,确保参演节目的质量。
(三)各县市区及学校要充分发挥区域、地域特色,坚持普及与提高、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艺术创造力,鼓励师生创作具有特色的节目和艺术作品,力争形成校校有特色、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艺术节的宣传和报道工作,发挥宣传工作的主导和主渠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和途径,广泛传播学校的育人理念,正确引导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和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氛围。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以及走入社区、走进村组等途径,有计划宣传本届艺术节活动,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各县市区在上报节目(作品)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补报)。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3人及3人以上)指导教师可上报1—3人(朗诵限报1—2名),其他所有项目指导教师限报1人。
(六)为确保艺术节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务必按照活动安排分阶段开展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表格及作品,逾期视自动放弃。各县市区务必于5月10日前将县市区活动方案和展演时间安排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上将组织人员对县市区艺术展演活动进行抽查。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康军战 电话:0913-293083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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