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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行政许可

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合并、分立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10:12:04 点击数:1795 次 字体:

事项名称

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合并、分立

受理机关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地点

吉祥坊体育 临渭区西五路车雷街69号

吉祥坊体育 民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56号教育窗口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申报条件

申请合并、分立的,应符合设立条件。

申报对象

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

申报材料

(一)举办者提出学校合并、分立申请书(原件两份)。

(二)提供财务清算相关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三)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讨论学校合并、分立会议纪要和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及签名(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四)学校合并、分立后资产处置意见书或协议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署保证书。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提交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提供原件审验)。填报《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变更事项备案表》。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规定时限

3个月

承诺时限

3个月

结果告知方式

书面或电话

有效期限

责任科室

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

0913-2933783,2933902(窗口)

备注

无 


附件

1.民办(培训)学校合并、分立审批流程图

2.民办(培训)学校合并、分立申请书

3.提交申请合并、分立民办(培训)学校材料保证书

4.吉祥坊体育 民办(培训)学校变更事项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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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珊珊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