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合并、分立 |
||
受理机关 |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
||
办理地点 |
吉祥坊体育 临渭区西五路车雷街69号 吉祥坊体育 民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56号教育窗口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
||
申报条件 |
申请合并、分立的,应符合设立条件。 |
||
申报对象 |
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 |
||
申报材料 |
(一)举办者提出学校合并、分立申请书(原件两份)。 |
||
(二)提供财务清算相关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
|||
(三)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讨论学校合并、分立会议纪要和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及签名(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
|||
(四)学校合并、分立后资产处置意见书或协议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
|||
(五)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署保证书。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提交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提供原件审验)。填报《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变更事项备案表》。 |
|||
办理流程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
规定时限 |
3个月 |
||
承诺时限 |
3个月 |
||
结果告知方式 |
书面或电话 |
||
有效期限 |
无 |
||
责任科室 |
行政审批科 |
联系方式 |
0913-2933783,2933902(窗口) |
备注 |
无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