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名医生包联因病致贫户行动
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 万名医生包联因病致贫户行动> 政策文件 >
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的实施意见
来源: 乡村振兴办2022-03-17 作者 :乡村振兴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省市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为加快省发改委等2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在我市落地落细,切实做好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易地搬迁健康扶贫脱贫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贯穿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脱贫群众实现可持续的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大病有救助、慢病有服务目标,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陕西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陕卫促进发〔2019〕78号)和《吉祥坊体育 村卫生室建设管理长效工作方案》(渭卫健发〔2020〕44号)要求,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基本医疗设备,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群众享有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机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实行“县聘镇用”和“镇管村用”,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机构聘用合格医务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应由镇卫生院派驻医生开展服务。同时,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形式抓好培训,不断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

(三)持续优化疾病分类精准救治措施。对纳入农村贫困人口专项救治的30种大病,继续按照“四定两加强”原则,确定定点医院制定临床路径建立救治台账,加强质量管理和责任落实。对县级医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由对口帮扶的三级医院或医联体医院派专家指导救治仍不具备条件的,到市省级定点医院救治,康复回基层对转入慢病的纳入慢病管理。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疾病的脱贫人口,继续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每年安排不少于4次随访;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提供健康指导,并每年安排一次随访;对患有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的,每季度随访一次;对患有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的,每年随访一次;对患有其他慢性病的脱贫人口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四)持续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脱贫人口继续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免交住院押金。同时,按照《陕西省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要求,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内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员(其中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患者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五)健全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按照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关于建立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的通知》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内因病返贫较高的脱贫户、已脱贫但不稳定户、边缘户的患病情况、医疗救治、医疗费用报销和自付费用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入户核实、科学评估、研判确认,将确认结果在全国动态管理系统予以标识,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及时化解和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要保持机构、人员稳定,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拓展搬迁脱贫成果。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组织实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加大组织力度,确保后续帮扶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各县(市、区)要对照陕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迅速对辖区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进行排查,对未达到建设标准的,迅速组织人力、物理,加大投入,补齐设施设备,确保搬迁群众就近享受医疗卫生服务。

(三)强化作风,严格督查。各县(市、区)要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融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对标中省市要求,加大落实力度。市卫健委将按照委领导包联县(市、区)制度,加强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对消极应付、问题解决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