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社会组) 龙舟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7-06-29 来源:吉祥坊体育 体育局

陕西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社会组)

龙舟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体育局

吉祥坊体育 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民俗体育协会

吉祥坊体育 体育局

大荔县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地点

2017年6月底在大荔县同洲湖景区举行。

五、参加范围

省属各辖市及爱好龙舟运动的单位、企业、团体均可组队报名参赛(年龄须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六、竞赛项目

龙舟200米直道竞速(男子)、龙舟500米直道竞速(男子)、

龙舟200米直道竞速(女子)。

七、参赛办法

(一)每队由16人组成(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

(二)参赛人员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并会游泳,具备游泳200米以上水性。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不着救生衣禁止比赛。

(四)本次比赛,组委会为各队提供舟艇的最大承载量1100公斤。为保障安全,每条艇只的划手总重量不能超过1千公斤。

(五)比赛期间,每队只有两次更换运动员的权力,每次只能更换两名运动员(限替补队员)。

(六)运动员资格按《陕西省第一届全民健身大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4年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所用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允许参赛队自带划桨,规格必须符合《龙舟竞赛规则》规定的要求。

(三)参赛对运动员的比赛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

(四)每队根据自身人员情况来报项目,根据各项目报名情况,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男子组:各单项录取前6名,获前3名的参赛队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奖励,获得4—6名颁发证书、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第一名:6000元(队);第二名:5000元(队);

第三名:4000元(队);第四名:3000元(队);

第五名:2000元(队);第六名:1000元(队)。

(二)女子组:录取前3名,获前3名的参赛队颁发奖牌、证书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第一名:4000元(队),第二名:3000元(队),

第三名:1000元(队)。

(三)报名队数未达到获奖名次,减一录取。

(四)大会组委会向获得各组别前三名代表队运动员授予“陕西省全民健身之星”称号。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 预报名:截止日期为比赛前1个月。参赛单位通过“陕西省全民健身互联网吉祥坊手机 平台”进行报名。凡报名参加龙舟比赛的代表队,网络报名时务必填写参赛队伍名称(例如:某某龙舟队;某某老桨队)。

陕西省全民健身互联网吉祥坊手机 平台联系人:陈定彩18829202250

网址:https://www.jksx.org.cn

微信公众号:健康陕西人CNJKSXR手机APP:

2、确认报名:截至日期为6月10日前。各参赛单位须将参赛报名表(一式两份)、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及每名运动员电子文本照片、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检查身体健康证明(各一份)报至龙舟比赛竞委会。报名结束后,不得再更换运动员。(报名表须用电脑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大荔县府门前12号赛事办公室

邮编:715100 电话:0913-3256881 0913-3256881

邮箱:303543027@qq.com

联系人:赵黎 电 话13379135045

(二)报到

各代表队在赛前1天报到。报到日期地址另行通知。

十二、参赛队队旗

各代表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大队旗规格:高1米、宽2米;小队旗规格:高0.6米、宽0.8米。大、小队旗均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制代表队名称(文字顺序由左至右)。

十三、经费

各参赛人员经费均自理。

十四、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与仲裁委员由单项竞委会提名,报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部确定。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陕西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陕西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社会组)龙舟比赛

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

附件1

陕西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社会组)

龙舟比赛报名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电话

性别

单位

备注

1

领队






2

教练






3

鼓手






4

舵手






5

划手






6

划手






7

划手






8

划手






9

划手






10

划手






11

划手






12

划手






13

划手






14

划手






15

替补






16

替补






领队签名:

2017年 月日

附件2

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

本队(人)自愿参加陕西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项目,并为此做如下保证:

1、本队(人)身体健康,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高血糖或低血糖、以及其它不适合该项目运动的疾病),可以正常参加比赛;参赛期间,因本人健康原因或行为不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

2、本队(人)充分了解,参加赛事训练、比赛及有关活动面临潜在的危险,可能遭遇伤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的事故,本人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加比赛。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

3、本队(人)同意接受赛事主办方或承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并承担因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本队(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保证书内容,且自愿签署本保证书。

参赛人员(含运动员、教练、领队)签名:

(参赛单位公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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