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发布时间:2013-01-04 发布部门:市地志办 浏览次数: 字号: A| A+ [打印] [关闭]

  吉祥坊体育 人民检察院

 检察 长 刘伟发

  副检察长 王二民 王福胜 梁百炼雷 鸣 张海贵

   【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谋划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市检察院制定了《吉祥坊体育 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动员会,将三项重点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分解,明确目标,落实措施,确保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一、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24件,审查处理624件;组织涉检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对全市检察机关排查出的24件重点信访积案,逐案评估,按风险等级制订化解方案,实行检察长包案责任制,通过市、县两级检察院的共同努力,对上述案件做到了成功化解,案结事了。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已促成31件轻微刑事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提出量刑建议723件,均被法院采纳。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11个基层检察院在社情较为复杂、司法诉求集中的乡镇、社区设立乡镇检察室42个、检察工作联系点25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主要乡镇的基层法律监督网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00余件次,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45件;受理各类举报申诉29件,移送侦查部门有价值线索6件,经初查立案3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23份。潼关县检察院结合县域实际,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成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先后对全县60余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帮教,无一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三、扎实开展“走千访万”和“进千家门、暖万人心”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组建63支检察官法律工作服务队,走访乡村1609个、社区209个、企事业单位789家,走访接待群众18.9万人次,开展法制宣传330余场次,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580多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打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69人,起诉2994人,同比分别上升2.9%和16.4%。一、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共批捕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三类”重点案件1092人,起诉1148人,捣毁黑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严惩了“姚丰胜、曹浪涛等38人黑恶势力团伙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干扰重点项目建设、扰乱经济秩序等直接妨害发展的犯罪,共批捕侵财类犯罪案件1176人,起诉1241人。二、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124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124名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决定不起诉,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逐步依法扩大不捕、不起诉范围,健全刑事和解制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消除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稳定。当年共对97起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了调解处理,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打击“传销”、“赌博”等专项行动,成功办理了“三二五”78名非法传销组织人员暴力抗法案;主动参与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治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共举办法制讲座和辅导报告会120余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查办职务犯罪】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方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雷霆行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更加注重预防工作,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07人,其中大案54件,要案1人;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有罪判决率100%;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65.4万元。一、深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加大对社会管理和行政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贪贿犯罪案件106件166人,其中立案侦查大案48件,县处级干部要案1人;侦查终结174人,提起公诉1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6%;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22人,实现了办案规模、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机统一。二、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件41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0.8%,其中重特大案件6件,占立案数的14.7%,同比上升9.3%,侦结41人,提起公诉2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4人,立案规模和有罪判决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预防职务犯罪】深化预防工作,努力遏制职务犯罪。积极开展重点领域行业预防、重大工程项目预防,对全市100余项在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85次,提供预防咨询265件次,派驻检察人员参与全程监督,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风险源点,健全完善内部监管制度,有效防止了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加强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职务犯罪状况调查报告、预防对策建议160余份,促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积极开展社会化大预防,召开了全市第五次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开展。两级检察院还利用办理的典型案件和各类警示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进行警示宣传教育130余场次,帮助国家工作人员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预防,为国家、企业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连续十年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诉讼监督检察】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一、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3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23件32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纠正漏捕110人,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诉28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51件次,防止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等问题的发生。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定性不准确和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99件次。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共受理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268件,经审查立案111件,向法院提出抗诉18件,法院审结17件,改判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7件,法院已采纳32件,对作出不立案、不抗诉和终止审查决定的56件案件,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书面提出纠正公安机关超拘留期5人,已纠正5人,检察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9人,已纠正189人,针对刑罚执行监管改造场所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837人次,已纠正833人次;立案查处刑罚执行及监管人员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6人,保障了刑罚正确执行,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队伍建设】一、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建立了党员思想动态收集、分析、谈心制度;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党组书记讲党课”,“七一”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深入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了“公正廉洁执法演讲赛”和“唱响公正廉洁”文艺汇演,组织了检察官宣誓,落实了《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三、开展了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活动。坚持集中与分类培训,岗位练兵与技能比武相结合。先后有165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类培训班,241名干警参加了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班,22名干警参加了在职法律研究生学习,先后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第四届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评比会,规范公文和案件评查等一系列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四、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对窗口部门、热点岗位进行明察暗访、执法动态考评,随机对办案执法活动进行动态督察,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五、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打造检察工作品牌。全市检察机关所办理的2984件案件,通过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机制的实施,实现了无错捕、错诉,无违反程序办案,无违法违纪问题和无新的涉检上访案件的发生。全年有26个集体、3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维稳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0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蒲城县、合阳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肖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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