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发布时间:2011-03-25 发布部门: 浏览次数: 字号: A| A+ [打印] [关闭]

  吉祥坊体育 工商行政管理局  局 长  张自录
  副局长  孙建安  马 刚  柳 林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结合《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培训。开展了送法下乡和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增强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理念。制定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在食品经营户中严格落实“七项自律制度”、“一户多档制”、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散裸食品标牌公示制等制度;根据季节和消费热点变化,集中开展了奶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烟酒、粮油等专项整治10余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1102户(次),市场647个(次),取缔无照经营户452户,抽检各类食品28种共220批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5个,查处假劣食品案件105件。开展了“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通过270户示范店“以点带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全市农村食品经营户各项自律制度逐步完善。
  【农资市场监管】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制定印发了农资市场监管十项制度,对全市所有农资市场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2251户农资经营户全面落实“索证索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和种子留样备查等制度,逐步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农资市场抽检,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检查市场38个,农资经营户1699户,暂扣不合格农资80余吨。在全市开展“农资放心店”创建活动,授牌“农资放心店”241户。
  【打击传销】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打击传销活动。建立了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县(市、区)政府为打击传销第一责任人。工商与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的作用,开展了“百日联合执法”、“打击传销8月风暴”、“2009冬雷行动”等几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取缔传销窝点286处,遣散参与传销人员8187人,解救人员132人,抓室长31人,移交公安机关27人,处罚房屋出租户9户,立案2起。
  【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以医疗、药品、保健品、美容美发等广告为重点,加强对媒体广告的监测和监管。配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户外广告、门牌广告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种广告1359条(处),拆除不规范门头牌匾广告84处,限期整改21条,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案件421起。对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等品牌商品集中地带,建立品牌经营档案,严格监管专营、专卖、专修行为。开展了保护银桥集团“奶浪”图形商标、“康师傅”商标、“太白”商标等系列维权活动,检查经营户861户,查缴“奶浪”图形商标侵权液态奶508件,古藏太白酒103件,康师傅侵权方便面20件。
  【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全年依法新登记内资企业736户,累计达到10426户;新登记私营企业786户,累计达到7227户;新登记外资企业3户,累计达到218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9764户,累计达到67255户。建立工商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在全市工商部门实施“联系卡”和包联登记,开展与企业联系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法取缔违法排污企业6户,责令变更企业经营范围9户,注销2户。
  【推动农村经济体发展】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吉祥坊体育 工商局制定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实行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全年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027户,累计发展1998户,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三分之一。开展商标富农活动, 216件农副产品商标顺利进入商标注册程序,“陕富”面粉等7件注册商标被认定为吉祥坊体育 著名商标。开展经纪活农活动,对8000名农村经纪人进行了培训,发放了经纪人证。开展维权保农活动,在乡镇行政村建立2305个12315申诉举报点,共接受农村消费者咨询2万余人次,受理分流申诉举报360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
  【推行行政指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成立了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推行以批评教育、行政告诫、行政引导、行政警示、行政建议等柔性管理手段。全年全市工商部门运用行政指导纠正轻微违法行为600起。推行了“首违不罚”制度和说理式执法办案文书。工商执法理念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执法方式向“柔性执法”转变。(高铖)

吉祥坊体育 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吉祥坊体育 电子网络和大数据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6105000008

吉祥坊体育 政府办公地址:吉祥坊体育 三贤路北段 联系方式:0913-2109200

运维电话:0913-2930116 邮箱:wn_webmaster@163.com

本站有些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建议使用IE7以上浏览器访问,获得好的体验)

陕ICP备:11001672号-1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