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税征收
发布时间:2011-02-16 发布部门: 浏览次数: 字号: A| A+ [打印] [关闭]

  税制、税种

  先秦时,朝廷实行“履亩易税”,渭南境内郡、县以土地面积征收粮、粟等实物。秦孝公时,实行“初为赋”,按户(丁)征税(赋)。西汉时开征“关市之赋”,即商税。唐初,实行“租庸调”制和“两税法”。明代,渭南辖区州、县除田赋外,开征盐税和商税,一般为1/30的税率。对盐税实行“开中之法”,募集商人贩盐于一定区域。后始对商业增益课税。嘉靖三十四年(1555),每200斤为一引,每引收银4钱5分。辖区境内州、县赋税总额中,田赋、站银、差徭等占绝大部分,商税仅占1%左右。清初,工商税增开当税、牙税、畜税、契税等。咸丰年间,朝廷创设厘金。光绪、宣统时,兴办学校、警察等“新政”,令各州、县自行筹款开办,苛捐大增,渭南各县杂捐达八九种之多。

  民国初期,保留清代的全部税捐,对盐税、厘金和牲畜税、屠宰税等随意加征,甚至超过了正税。民国二年(1913),开征印花税及烟酒牌照税。盐税直接在盐场征收。每担征2.5元,另加耗盐税5%。以后,征所得税,其余各税种税率多次改变。十六年(1927),将田赋、契税等以外的关税、盐税、货物税等划为国税,但因军阀混战,执行并不严格。二十年(1931)10月,渭南辖区正式开征营业税,税率以营业收入额为标准征2‰~10‰,以资本额为标准征4‰~20‰。二十一年(1932),陕西省裁撤厘金,开征特种消费税,税率2.5%~17.5%。各县还开征了筵席及娱乐税。二十五年(1936)起,陆续开征直接税和消费税。国税计有:关税、盐税、货物税、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营业税、契税、土地税等。所得税税率采用全额累进制征30%~200%。二十七年(1938),营业税税率以营业收入额为标准征5‰~10‰,以资本额为标准征10‰~20‰。三十年(1941)9月,国民政府统一营业税税率,按营业额征收的,为1%~3%,以资本额计征的,为2%~4%。三十二年(1943),开征财产租赁出卖所得税。各县在局部地区开征土地税。三十三年(1944)3月,国民政府颁布《战时征收土地税条例》后,各县开征地价税和土地增殖税。三十四年(1945),盐税税率调高,另加战时附加和国军副食费。抗战胜利后,取消战时附加和国军副食费,所得税税率也进行了调整。以前征收的烟酒税、矿产税、货物统税统一改征货物税,征税对象为13类,税率2.5%~100%。后因物价暴涨,货币贬值,税率变动频繁。

  1950年,根据《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开征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印花税、存款利息所得税、薪金报酬所得税、遗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等17种,但未划分国家与地方税种。货物税征收的产品为10大类,42项,195个细目,1136个品目。工商业税包括营业税、所得税、摊贩营业牌照税、临时商业税四种。盐税实行从量核定,就场征收,税不重征。印花税征税范围4类29目。特种消费行为起征点3元,税率15%。是年7月,国家调整一些税种、税率。1953年,执行公私企业区别对待,简繁不同的政策。1958年,国务院将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和工商业税中的营业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将工商所得税划成一个独立税种。工商统一税共108个税目,304个细目,最低税率1.5%,最高税率69%。工商所得税纳税人为集体和个体经济。1962年,开征了集市交易税,由出售人按销价交纳。税率分别为5%、10%和15%三种。1966年,变复税制为单一税制。1971年10月至1972年1月,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陕西省财政局在蒲城、华县进行工商税的改革试点。1973年,工商统一税及附加、城市房地产税、盐税等合并为一种工商税。国营工商业只征收工商税一种;集体企业征收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两种。工商税税目减为44个,税率减为82个,最低税率3%,最高税率66%。1979年,逐步实行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1980~1981年,辖区开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每月收入额超过800元的部分征税。个体经济改按手工业合作社的8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1983年1月,国营盈利企业开征所得税,利税并存。1984年9月,盐税重新划为一个独立的税种,定额征收。10月,国营企业以税代利。大中型企业采用55%的比例税率,饮食服务业、营业性宾馆、饭店采用15%的比例税率,小型企业采用新规定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为10%~55%。同时,停征工商税,改为征收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渭南辖区实征的营业税税目有11个,税率4种25个,3%~15%。产品税税目、税率繁杂:烟类30%~60%,酒类15%~50%,农药类3%,橡胶制品类12%~20%,其他轻工产品类30%。增值税采用“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税目27类,税率8%~45%。土地使用税(后改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依据,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为0.14元~2元。是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扩大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986年后,开征了资源税、个体工商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等多个税种。1990年底,渭南辖区征收的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资源税、屠宰税、筵席税、牲畜交易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特别消费税、特别烧油税、建筑税、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进口调节税、工商统一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34种。此外,还由税务机关代征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粮油补贴调节基金、农业基础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等。1991年,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征收所得税,税率为33%(其中包含有3%的地方所得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后,国家明确划分了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和地方税三大税种。国税局征收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凡在生产、流通领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征收,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适用于粮食、食用植物油,饲料、化肥、农药、农业产品、煤炭以及自来水、暖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等;零税率,适用于报关出口的货物。对生产、进口或委托加工烟、酒、鞭炮、焰火等特殊消费品,贵重首饰等奢侈品,小轿车、摩托车等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汽油、柴油等石油类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消费税。消费品11个税目。渭南境内涉及应纳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主要有烟、酒、首饰、鞭炮四类。对所有国营、集体和私营企业统一征收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实行统一的33%税率。1999年,开征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税率为20%。2001年开征车辆购置税,按照计税价格征收10%。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

  税额

  明以前,渭南辖区州、县田赋丁银以及商税、盐税均无征额资料。明嘉靖年间,渭南境内州、县年赋税征粮银以外,商税约占1%左右,年征课程银713两,盐钞折银5824两。天启年间,同州年征课程银849两,比嘉靖时有所增长。清代,工商业发展较快,工商税收大幅度增加。乾隆中期,同州府及渭南县工商税收年征银44043两,主要是盐引增多。同治年间,工商业凋零,为筹军饷,开征厘金。宣统年间,同州府及渭南、富平县除年征地、丁、差徭等银粮外,其中,工商税收约占18%,共计征银226188两,钱68127串。民国十六年(1927)国民政府划分国税与地方税,地方自治税又分为省、县两级。二十二年(1933),渭南各县地方工商税款(主要是省税附加和杂捐)预算收入银元252107元。其中杂税38148元,杂税附加26355元,契税附加13126元,畜税附加5400元,40余种杂捐169078元。二十六年(1937),各县地方工商税款预算收入法币(下同)225279元,其中,县税(14种杂捐)收入152067元。二十九年(1940),陕西省第八行政区各县及富平县地方工商税款收入362078元(缺渭南、华县、白水三县数),其中契税附加32595元、畜屠斗捐附加112077元、杂捐及附加217406元。三十六年(1947),八区各县及富平县税捐应征482694万元,实征508707万元。其中,营业税232709万元,牲畜营业税122361万元,房产税25039万元。三十七年(1948),八区各县及富平县工商税预算收入297.7亿元。另外,特别课税收入45.9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未划分国税与地方税,但农业课税较低,长期稳定,工商各税成为税收主体。1950年,渭南辖区工商各税收入203万元。1952年为526万元。此后,工商各税收入增长较快。1957年工商各税收入1126万元,其中超过100万元的县4个。1961年,经济困难,工商税收1469万元。1963年后,工商各税逐步增长。1965年为1867万元。其中工商统一税1216万元,占65.1%,工商所得税364万元,占19.5%;其他各税为289万元,占15.4%。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各税收入连续三年下降,1968年降至1105万元。1971年,辖区工商各税收入达到2301万元,首次超过农业税正常年景的收入。1975年增至5205万元,成为财政收入的主体。其中工商税4902万元,集体企业所得税292万元,其他各税11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渭南辖区成为国家投资的重点,工商业进入快速增长期,工商各税稳定增长。1980年743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74.4%。其中工商税6908万元,集体企业所得税481万元。按照行业划分,电力工业1432万元,商业1150万元,煤炭工业918万元,纺织工业654万元,机械工业536万元。1985年达到16935万元,占财政收入76.4%。其中:产品税10701万元,营业税3256万元,增值税1155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628万元。收入达千万元以上的有4个县。其中,华阴县为4461万元,吉祥坊体育 (今临渭区)3576万元。1987年,辖区工业产值增幅较大,成为主要税源之一。同时,相继开征了许多新税种,工商各税收入稳步增长。1990年,工商各税达到37871万元,占财政收入的79.9%。其中产品税17837万元,营业税8390万元,增值税3861万元,集体企业所得税1763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565万元,建筑税1389万元,土地使用税1174万元,房产税1109万元。1994年,辖区工商税收达到52649万元。其中:增值税34729万元,营业税5355万元,集体企业所得税1277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335万元,土地使用税701万元,房产税1191万元。1995年,国税与地方税正式分开征收。国税收入50317万元,其中增值税41334万元,消费税4406万元,营业税1732万元,企业所得税2696万元。2002年,吉祥坊体育 国税收入为83234万元。其中增值税70267万元,消费税5061万元,营业税650万元,企业(含涉外)所得税1158万元,个人所得税6098万元。收入过亿元的华阴市为10389万元,蒲城县13605万元,韩城市13288万元。

  涉外税收

  1994年前,渭南辖区外资(合资)企业很少,税收统一纳入工商税。国、地税机构分设后,国税局征收涉外税。税种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年,征收涉外税收295.6万元。其中增值税279.5万元,营业税8.7万元,其它税7.4万元。1996年,市国税局制订了《吉祥坊体育 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涉外企业的税务登记、优惠政策审核由市国税局负责,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是年,征收733.7万元。1998年,吉祥坊体育 国税局组建涉外税收管理分局后,加强对涉外企业税收征管。2000年,征收1397万元,其中增值税670万元。2002年底,全市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外资企业54户,征税2243万元,其中增值税1562万元,所得税681万元。陕西华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纳税总额为641万元,为全市年纳税额最多的涉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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