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制宣传
发布时间:2009-10-16 发布部门: 浏览次数: 字号: A| A+ [打印] [关闭]

  法律宣传历来为统治阶级所重视。古代法令明文规定,村社集会、聚会都要宣传法律;凡在百姓中通晓法律和宣讲法律有功者奖,亦可作为犯罪之后增减刑罚的条件。民国十六年(1927),国民政府以《六法全书》为法统,三令五申督促各省、市政府印发到区、镇、乡公所及民众教育馆、剧院、报社,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法制宣传主要是与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为中心工作服务。宣传人员由地、县国家机关、法院、司法行政、律师、城乡调解委员会人员担任,普遍采用作报告、张贴标语、出板报、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宣传。1980年,司法系统建立后,全区的法制宣传工作得到广泛开展。渭南地区司法局设宣传科,各县司法局亦设法制宣传股,专门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法制宣传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因时因地有所侧重。全区集中宣传了新修订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等重要法律。1985年以后,全区普遍开展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法制宣传进入了全面开展的新时期。

 “一五”普法

 1985711日,渭南地委、行署根据司法部提出的“用5年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要求,成立有地委、行署领导参加的渭南地区普及法律知识领导小组,地区司法局增设普法办公室。全区11个县(市)也相应成立了由县委、人大、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公、检、法、司、宣传、经委、团委、妇联等部门参加的普法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全区240个乡(镇)和部分大中型企业也都建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使上下形成普法教育网络。

 “一五”普法学习以“九法一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继承法、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主。主要采用举办法制夜校、普法宣传小分队、个体户学法小组、以校包村送法上门、开展“法制园地”、有线广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条文、利用乡(镇)党校培训普法骨干等方式。各县(市)还采用了电影、录相、专栏、宣传车、画展、黑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普法工作寓教于乐、形象生动、图文并茂,有力推动了普法教育的深入发展。1986年,地区普法办多次组织地直机关干部,县(市)六套班子成员,地委、行署领导成员进行宪法、刑法、法学基础理论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考试。19874月至9月,地区普法领导小组、地委组织部、地委党校联合举办5期县(市)级领导干部普法培训班,培训311人,占县(市)领导干部88%198811月,全区举办了“法制成果调展会”,展示了普及法律常识以来给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歌颂普法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对群众进行普法再教育。在普法教育中,突出抓了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全区有9个县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447所大中小学校开设了法制课和思想品德课,不定期举办法制报告会、专题讨论会。党团干部也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学习成绩考核。其间,地区普法办还多次召开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普法验收试点会、个体工商户普法教育职业道德会、普法教育现场会、依法治理会等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还结合学习宣传“九法一例”逐步开展了全区性的执法检查和依法治理活动。

 19904月至6月,根据司法部、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安排,在全区范围内有重点地广泛深入宣传了《集会游行示威法》。全区购买和分发各种宣传材料25600份,出动宣传车119辆次,出板报、专栏、画报913期,张贴横幅、标语1308条,利用电视讲座和播放录像237场次,利用有线广播讲座68场次,法律咨询10次。8月至9月,根据中、省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行政诉讼法》学习宣传月活动。40余名领导干部亲临第一线,结合当地特点,组织1474名干部,设立244个咨询点,在街头接待群众16200人次,印发单行本187000册。各县(市)举办执法人员学习班140期,培训人员14256人。

 为了调查了解“一五”普法的实施效果,地区普法领导小组抽调公安处、中级法院、司法局6名干部分3组,先后对辖区各县(市)的5年普法工作按三条标准(领导是否重视,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是否按规定学完“九法一例”,普及合格率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普法的效果如何),采取听、看、谈、查的方式,检查验收、打分。通过验收,全区5年普法工作中,有309万普法对象参加了学习。其中党政机关干部、职工3.3万人,农民270万人,学生30万人。普法合格率分别达到94%91%11个县(市)和83个地直部门达到了中、省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要求。地区普法办对各县(市)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评比,韩城市以180分的高分列全区第一名。潼关县港口镇党支部书记王建斌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学法用法先进个人称号。

 “二五”普法

 199012月,地区普法办根据司法部、中宣部发出的《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确定1991年至1995年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二五”普法教育。随后,各县(市)组织培训法制宣传辅导员和宣传员,经过分级负责,层层培训,全区形成了一支强有力的普法宣传骨干队伍。“二五”普法教育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围绕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强化社会保证开展活动。1992916日,地区普法办发出《关于“二五”普法教育转入专业法学习阶段的通知》,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1993年,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当好法律向导。扎扎实实开展专业法的学习,把涉及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证券、房地产、金融、科技、税收征管等)作为普法的重点,放在优先地位,深化了依法治理工作。同年,渭南地区被司法厅评为陕西省普法教育先进单位。1994年,全区连续加大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法律保障职能,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 1995年,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全面推动依法治理。531日,市委组织了市级6套班子领导成员和市直各部门领导参加的法律知识讲座。华阴、韩城、白水、澄城、富平、大荔、临渭7县(市、区)也相继举办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有73名县处级、2000余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学习。全市有177个乡(镇)、21个街道办、2400个行政村、721个厂矿企业、1291所学校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使各项事业逐步向法制化轨道迈进。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二五”普法教育进行了检查验收。5月下旬,对市直16个部门的专业法学习进行了检查。12月,对10个县(市、区)的60个村的依法治村进行了检查,对15个市直部门进行了抽查,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全面验收。市普法办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获得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组织奖。

 “三五”普法

 1996816日,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五”普法总结暨“三五”普法动员会议的意见》。19973月,市司法局、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普法办发出《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通知》。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为教材,向全市发行15000册。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干部特点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摆在首要位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培训,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执法环境。全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公司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工商、劳动、技术监督、煤炭等10多个单位与市普法办协作,举办宣传周、宣传日、发表电视讲话、印刷宣传材料、举办假冒伪劣产品展览,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在配合“严打”斗争中,市普法办印发《禁毒宣传提纲》13000份,出《禁毒专刊》4期,发行20多万份。县(市、区)普法办编写典型案例50多个,出宣传车200多辆次,对中小学生作法制报告180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100万人次。及时推广了韩城市政府、澄城县政府、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大荔县工商局、市邮局、秦岭电厂、韩城象山中学等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12月,由市普法办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试卷,对辖区11个县(市、区)的12300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法律考试。

 1998年,启动了依法治市工作。建立了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各县(市、区)中心学习组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8场次,各级党校轮训科级以上干部181300多人,各行政执法部门举办脱产轮训班753600多人。举办企业法人代表、个体私营企业经营人员培训班1015000多人。举办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90多次,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组织司法干警、律师向中小学生作法制报告150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70多万人。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举办违法青少年法制学习班20多期,帮教失足青年150多人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1300多场次,培训3万多人。各级普法机关和专业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还通过电视讲座、报告会、印发宣传材料、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宣传与广大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征管法、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12月,对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分116个考场,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参加考试的13000多人中,有地厅级34人,县处级1132人,科级8679人。平均成绩91.5分。

 1999年,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中心,以法制宣传为先导,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市举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30多场次,内容涉及宪法、刑法、合同法、行政法、村委会组织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受教育干部达3000多人。协调工、青、妇、关工委等群团组织,深入戒毒所、劳教所,开展帮教工作;向中小学生作法制报告150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70多万人;举办违法青少年学习班20多期,帮教失足青年160多人次。加强了边远山区、困难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下岗职工、城市流动人口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消灭了“三五”普法的死角。11月,对全市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参加考试的17000人中,有地厅级干部33人,县处级干部899人,科级干部12068人。平均成绩96.5分。

 2000年,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积极为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30多场次,举办培训班130多期,受教育干部3000多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培训班3182人。以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组织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部深入学校、戒毒所、劳教所,通过图片展览、宣传材料、法制报告会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全市共向中小学生发放普法教材5万余册,制作法制展览图片200多块,作法制报告150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40多万人次;举办违法青少年学习班20多期,帮教失足青少年70多人次。在农村,以宣传贯彻《村委会组织法》为中心,开展了“法律进万家”活动,以事说法,以案释法,收到了良好效果。925日至1012日,对全市11个县(市、区)、开发区和27个市直部门贯彻执行“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圆满完成了“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市的阶段性任务。全市400多万普法对象中,有350多万人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学法活动,50多部重要法律法规得到重点普及宣传。初步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富平县委副书记姚栓锁、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张斌获“三五普法”全国先进个人称号。

 “四五”普法

 200010月,根据中、省通知精神,制定了《吉祥坊体育20012005年普法规划》。2001年,重点宣传和社会主义市场相关的、涉及保障和促进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与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仍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城市社区管理人员。

 2002年,以“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为工作核心,以宣传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经营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狠抓落实。全年共举办县(市、区)委中心学习组法制讲座20多场次,对新上任的干部进行新业务知识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实行干部任命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同时,开展依法治校,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注重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普法形式的多样化。送法下乡,送法进村入户,讲法到组到人。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20多期,2000多人参加了学习。

 《渭南法制报》

  《渭南法制报》是由市司法局主办的政法战线的专业性报纸,是向广大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开设的栏目有:政法消息、法制知识讲座、来信解答、群众呼声、案例通讯等。19824月开始试刊,初名《法制宣传》,四开版。198322日,改为《渭南法制》,四开四版,每月1期。198510月,经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处批准,改为《渭南法制报》,每月2期,全省公开发行。1987年,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批准,《渭南法制报》改为内部刊物。199814日,在全国新闻工作整顿中,省新闻出版局将《渭南法制报》以陕西出印字第610371号批为“报刊型内部资料”。《渭南法制报》创刊以来,报道侦破、检察、审判案例,人民调解事务,律师、公证业务,解答法律询问,宣传法制,表彰奉公守法的人和事,成为城乡、厂矿、机关、学校开展法制宣传的重要材料。至2002年底,共出刊580期,发行量计1075.6万份,为全市乃至全省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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