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常委会工作
发布时间:2009-10-12 发布部门: 浏览次数: 字号: A| A+ [打印] [关闭]

 法制工作

 1995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情况和《人民警察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所做的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干警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公安机关要从严治警,严格执法,坚决查处个别干警违法乱纪案件。会后,市、县两级政府开展了社会治安整治和干警队伍整顿活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常委会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在抓大案要案上要有新的突破。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在公检法机关内部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全市公检法系统共查处纠正错案9件,追究了12名责任人的责任。12月,常委会召开了全市人大部门执法责任制座谈会,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各县(市、区)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部门执法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 1996年,人大常委会把监督执行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错案责任追究条例》作为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措施,监督公、检、法机关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不断深化错案追究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司法机关的执法意识,提高了办案质量。全市公、检、法机关共查处纠正错案和办理不当案件20件,追究错案责任人29人。依法监督办理超时限案件。常委会针对司法机关一些案件久拖不决,超过法定时限,群众很不满意的问题,组织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先后赴合阳、蒲城两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听取汇报、审阅案卷的基础上,认为出现超时限案件的原因主要是证据缺失、案卷不全或认识不同。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专题报告了调查情况,被市委批转各县(市、区)委和人大常委会党组后,常委会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一方面依法协调有关单位,统一认识,密切协作,解决了一些大要案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监督司法机关及时结案。另一方面,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案分析超时限的原因,进行分类登记,集中力量,加快办理超时案件。全市公、检、法机关共登记超时限案件490件,按要求已办结440件。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法官法》和“严打”斗争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继续组织干警学习好《法官法》,不断提高法官素质,保证法官严肃执法,公正裁判,继续深入持久地搞好“严打”工作,清理消化“严打”中破获、起诉的案件。

 1997年,按照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督促市人民政府在市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了部门执法责任制。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了法律法规的分类、分解和立规建制等基础工作。执法分工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更加完善,并较好地解决了执法中存在的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避免和减少了随意性,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从5月开始,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检查评议,市中院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进行了比较认真的自查,发现并纠正了2起错案,依法追究了错案责任人的责任。随后,常委会抽调部分人大代表和司法工作者组成案件评查组,集中一周时间,以随机抽样的办法对市中院自查过的610件一类案件进行了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案件9件,其中2件定为错案。7月上旬,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院关于审判工作及《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贯彻情况的报告,提出提高认识、纠正错案、公正司法、强化素质等7个方面的具体评议意见,要求市中院进一步加大“错究”力度,认真搞好检查评议的整改工作。常委会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五”普法和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开展依法治市和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 1998年,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11月上旬,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1997年以来推行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报告,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执法责任制在市级行政机关的实施。为了巩固1997年检查评议法院工作的成果,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好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常委会听取了市中院关于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向市中院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市中院加大了“错究”力度,对检查评议中认定的4起错案,依法重新进行了处理,并追究了有关办案人的责任。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法、检两院和公安局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情况的报告,推动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对《监狱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 19995月上中旬,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有关方面狠抓法律的学习和宣传。9月下旬,常委会又结合村级换届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不断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和宣传,尤其要依法组织好村级换届工作,确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确有效实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有关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有关配套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部门执法责任制在市级行政机关全面落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法、检两院和公安局关于贯彻《错案责任追究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当前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公检法机关进一步加大错案责任的追究力度,切实把《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落到实处。

 2000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针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塑造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常委会围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情况以及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 2001年,人大常委会检查了法院系统执行《法官法》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情况,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杜绝司法漏洞,促进公正司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狠抓了队伍建设和审判制度改革,先后制定了关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实施办法、关于违反有关审判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处罚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涉及监督制约、审判管理等方面的约束机制,使审判质量和干警作风有了明显进步。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提出一些具体的工作意见,有效地推动了这些工作的开展。

 2002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隐蔽战线斗争,巩固和发展“严打”整治的势头,加强治安防范,搞好综合治理,努力把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得更深入、细致。5月下旬,常委会对全市落实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部门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堵塞执法漏洞,促进了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有效实施。7月下旬,常委会对全市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案件审核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改善。

 财经工作

 1995年,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市人民政府加快建设新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逐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加强农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大力组织科技下乡。召开了全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就贯彻《预算法》和实行人大监督提前介入的具休做法,进行了探索。

 1996年,人大常委会对《企业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还按照有关规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199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继续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继续抑制物价上涨,增加农副产品生产和供应,促进工业结构优化,提高工业经济效益,完成全年各项经济目标任务,为“九五”开好头,起好步。在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执行方面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吸纳,做好后半年的工作。常委会批准了199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吉祥坊体育199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 1997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本级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1997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变更方案的议案,对计划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客观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批准了1996年市级财政决算和1997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变更方案,保证了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全面实现。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切实把握好国家确定本市为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这一难得的机遇,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并以此为契机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努力使全市国有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加快发展。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商品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努力维护消费者利益,使市场秩序有了好转。

 1998年,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监督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放在重要位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上半年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本级199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变更方案的议案,对计划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放开搞活国有企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和督促市人民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两个《决定》积极稳妥地搞好企业改革,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安置下岗职工的生活,努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从4月下旬开始,集中一月时间,在全市开展了《统计法》执法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方面查处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统计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问题。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了《陕西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的实施情况。

 1999年,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的报告,关于市本级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1999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变更方案的报告,对计划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非有公制经济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省委、省政府两个《决定》,加快市本级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努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9月上中旬,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混乱问题,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认真解决药品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药品生产和经营的管理力度,保证法律有效实施。同时,常委会还对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

 2000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本级199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分别对199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方案作了相应的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中共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国有企业放开搞活、扭亏增盈、转换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国有企业运行的质量和水平。5月中旬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检查评议,督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解决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6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还就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设想,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2001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计划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客观深入分析,提出了推进农业产业化、调整工业经济结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改善投资环境、加强财政资金征管、尤其要重点抓好市本级财源建设等建议。从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初审质量、强化预算审批、健全监督制度以及对预算调整的审查、预算执行的审计、财政决算的审批等十个方面,作出了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完善了审查监督环节,增强了审查监督的操作性。常委会把支持和促进政府抓好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投资与经济发展环境前期情况及全年工作部署的报告;组织有关方面,深入调查研究,作出了《关于治理投资与经济发展环境的决议》;以贯彻实施《决议》为重点,再次组织人员就环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就进一步抓好环境治理工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治理投资与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一批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事项得到清理,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场经济秩序、市容市貌和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观,治理投资与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9月中旬,常委会围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国税局、地税局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市税务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该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要求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依法治理税收环境,确保税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的正确有效实施。

 2002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优化农业和工业结构、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内需、加强财税征管等建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严格依法查处,狠抓查纠工作的落实。常委会参与了财源建设调查,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要求客观地反映各级财政收入的实际状况,努力提高财政收入的质量,以利于渭南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进行了视察、检查和审议、分析、评估,认为全市的投资与经济发展环境总体上有了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继续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工作机制,以推动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创建全省最优的经济发展环境。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外经贸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经贸工作格局,积极扶持出口创汇企业和产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对外经贸工作的突破性发展。

 教科文卫工作

 1995年,针对全市人口基数大,总量增长快的实际情况,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深入富平、蒲城、大荔等3个人口大县进行调查研究,并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和《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牢固树立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人口控制的思想,不断强化“人均观念”,严格控制多胎生育、非婚生育和早婚早育,努力提高计划生育率;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网络,争创一流工作水平,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通过视察和审议,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为“九五”期间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的作用。9月份,对全市11个县(市、区)《科技进步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抽查了澄城、白水、合阳等县,各地对《科技进步法》认识明确,普遍重视,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分别提出了解决的措施,转交有关方面研究落实。

 1996年,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检查。在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部分群众重男轻女,计生观念不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薄弱,计划生育经费不能及时到位和少数地方截留、挪用计生专款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办理,全市的计划生育率明显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年初确定的指标以内。

 1997年,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要求市人民政府把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加强文物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利用文物资源,有力地促进了文物工作。常委会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塑造渭南精神工程方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塑造渭南精神工程方案的决定》。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食品卫生法》、《科技进步法》、《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 1998年,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法》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制止一些学校存在的乱收费现象,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认真解决中小学增容和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推动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7月中旬,常委会在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中,积极推动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人员对吉祥坊体育 区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档案法》、《职业教育法》、《体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 1999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档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重视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及时查处档案违法行为,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常委会还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情况、旅游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报告。

 200012月上旬,人大常委会检查了《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并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贯彻《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报告,就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加强计划生育执法力度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就科技产业化、中小学收费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 2001年,人大常委会检查了《执业医师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 步落实 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登记制度,加大对医疗市场的整治力度,保证《执业医师法》有效实施。市人民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在全市开展了规模较大的法律宣传、行风整顿和医疗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共取缔无证和超范围执业医疗机构550多家,解聘非医疗技术人员47人,查处非法医疗广告62件,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常委会围绕社会力量办学、计划生育、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听取工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工作建议,推动了这些工作的开展。

 2002年,人大常委会会同县级人大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办法,于5月中旬对全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开设公民投诉电话等办法,提高了公民广泛参与的程度。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学习和宣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理顺食品监督管理体制,加大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促进食品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常委会围绕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小学危漏校舍改造情况,听取工作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建议,有力地推进了工作。

 人事代表工作

 1995年,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吉祥坊体育 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代表联系办法》,从制度建设上为搞好人事代表工作奠定了基础。在人事任免方面,常委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四化”标准,对各项人事任免进行认真审议,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4人次。在代表工作方面,召开了全市贯彻《代表法》座谈会,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4件,并将办理结果逐一向代表作了答复。同时,每次召开常委会和在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中,始终坚持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或参加,采取多种方式,搞好代表联络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加强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对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工作步骤、代表构成等作了安排部署,成立了选举办公室,指导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与蒲城县人大常委会在孙镇先行试点,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先后两次召开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汇报交流情况,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县(市、区)也成立了选举领导机构,培训了工作人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使选民参选率达95.2%。截至1225日,共选举出新一届人大代表12744名,其中非中共党员代表占44.8%,妇女代表占24.7%。代表素质明显提高,年龄明显下降,结构更趋合理。全市11个县(市、区)243个乡(镇)已有229个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占94.2%,比上届有大幅度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 1996年,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任免权,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人次,人事任免程序逐步完善。积极开展任后监督,制定了《吉祥坊体育 人大常委会关于〈陕西省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述职办法〉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干部述职工作,听取和评议了3名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进一步强化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进了述职人员所在部门的工作。在代表工作方面,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联系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有关视察和执法检查,帮助代表开展经常性活动。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76件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全部办理完毕,并向代表作了答复,对一些代表不满意的个别建议,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要求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负责,限期答复,使代表满意。代表建议办理的程序、时限、质量较前有所改善,代表满意率有所提高。重视县乡人大联系,推动乡(镇)人大建设,举办了2期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组主任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西北政法学院、市委党校等单位实践经验丰富和理论水平较高的专家授课。通过培训,解决了一些乡(镇)人大主席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的问题,增强了基层人大工作者的信心和决心。分片召开2次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23个乡(镇)人大主席介绍了组织召开人代会、开展日常工作、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联系代表和开展视察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1997年,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党委推荐与人大任免的关系,积极慎重地行使人事任免权,努力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继续组织开展了干部述职评议工作,对6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派出检查组跟踪了解述职人员的整改情况,并督促其扎扎实实地搞好整改工作。坚持实行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年度述职制度。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和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及时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注重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组织部分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参与评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干部述职评议工作。召开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交流代表开展扶贫帮困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情况,总结推广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典型经验,探讨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至11月,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5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全部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逐一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明显提高。常委会把县级人大换届选举作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成立换届选举办公室,具体指导县(市、区)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先后召开了全市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转段工作会议,逐阶段对县级换届进行安排部署。常委会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有力地保证了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1998年,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事任免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工作,及时修订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对任免干部的表决方式作了改进,使任免工作的程序进一步完善。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人次。常委会继续把监督事和监督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评议活动,对5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述职人员普遍提高了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强化了履职尽责的使命感,既促进了部门的工作,又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认真贯彻《代表法》,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维护代表的民主权利,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参与各项执法检查和视察、评议活动。10月下旬,召开了政情通报会,向代表通报全市重大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从代表建议的交办、答复、检查落实等环节入手,加大督办力度,至11月,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6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在有关部门的具体承办下,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质量有新的提高。常委会组织举办了新当选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培训班,对促进新一届县级人大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年底,乡(镇)人大开始换届,常委会成立专门机构具体指导,先后两次召开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了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 1999年,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统一起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积极慎重地行使人事任免权。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次。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的述职评议活动,有5人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在代表工作方面,常委会及时了解代表情况,听取代表意见,重视为代表知情参政提供服务。先后组织部分代表参加了常委会开展的4次执法检查,参与干部述职评议工作,还就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视察。至11月底,督促有关方面按要求办理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较前有新的提高。

 2000年,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和述职办法,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人次。依照《代表法》规定,不断采取措施,积极维护代表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在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前,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必读》一书,并在闭会期间坚持向代表印发有关文件和学习资料,为代表熟悉法律法规,了解政情社情创造了条件。从6月上旬至7月上旬,常委会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办法,在全市范围内检查了《代表法》的贯彻情况,依法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条件,严肃查处侵犯代表权益事件。常委会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维护代表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从代表建议的交办、答复、检查落实等环节入手,不断加大督办力度,至11月底,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9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

 2001年,制定了《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意见》,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6人次。常委会继续把任免工作与人事监督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的述职评议活动,分两批组织5名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分别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述职,首次评议了一名副市长履行职责的情况,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反响。常委会实行了对述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格次测评制度,并着力抓了述职评议整改工作。依照《代表法》规定,注意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并就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征询代表意见。重视办理代表建议,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和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8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至年底已将办理结果逐件答复了代表。

 2002年,人大常委会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人选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情况制度,人事任免和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0人次。分两批对一名副市长和5名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常委会着力在提高代表素质、活跃代表活动上下功夫,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在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中积极组织代表参与,联系和协调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围绕《代表法》颁布实施10周年,充分利用新闻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代表法》,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代表法》、代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就进一步贯彻《代表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进行了探讨。围绕普遍关注的优化代表结构、代表的提名选举方法以及如何推动代表执行职务等问题,提出了关于提高代表素质、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同意批转各县(市、区)委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在当年省人大换届选举中,实行了由常委会和市委组织部联合提名推荐和参与考察非领导职务的群众代表人选的做法,引起了积极的反响,对于优化代表结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对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落实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方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就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提高了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 1995年,面对全市范围内持续干旱的情况,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生产形势和《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严峻的旱情,作出了《关于动员全市人民紧急行动起来,开展抗灾救灾的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继续把抗旱救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农村压倒一切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挖掘和利用一切水资源,开动所有的水利设施,千方百计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要加大水利投入,强化水利设施管理,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随后在各级政府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农业在大灾之年取得了较好收成,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91元,比上年增加156元。8月,针对某些地方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深入潼关、华县等产金矿区,对《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一些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解决。

 1996年,人大常委会相继对《水法》、《城市规划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矿产资源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中,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建议、批评和意见,使潼关、华阴、华县和一些工业企业的污染情况得到了初步治理,有效地制止了个别地方乱开乱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行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法》贯彻情况及水利、防汛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时,认为全市的水利建设事业,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安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指出,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水利建设和防汛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水法〉,加强水利建设和防汛工作的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水法》宣传,科学开发利用水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建设水利工程,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加快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常委会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情况,审议批准了渭南城市总体规划(草案)。

 1997年,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针对一些厂矿、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提出比较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市人民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取得明显效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水法》,加强水利建设和防汛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市人民政府切实采取措施,较好地解决了水利执法和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全市水行政管理体制长期不顺的矛盾,有力地推动了《水法》和常委会决议的贯彻实施。农业产业化是全市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步伐的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加速全市农业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市人民政府按照决议精神,及时制定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农业产业化投资1.4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全市农业产业化的步伐明显加快。

 1998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结合“渭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开展,从8月上旬至11下旬,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有关方面纠正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监督和支持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执法工作,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 199910月下旬,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加强土地执法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努力解决好农产品销售不畅、农村金融风险等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抓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 2000年,从4月上旬开始,集中半年多时间,在全市开展了执法检查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渭南环保世纪行”活动,重点对7个县(市、区)的环境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了一些突出问题的解决。12月上旬,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了《森林法》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法》和山川秀美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把实施山川秀美工程与贯彻《森林法》结合起来,在加快林业发展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好森林资源,推动山川秀美工程的顺利实施。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 2001年,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重点对6个县(市、区)的工业污染源和生态环境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纠正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使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污染状况得到初步改善。“渭南环保世纪行”活动,连续三年荣获省人大“三秦环保世纪行”优秀组织奖。常委会对《种子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一些地方相关执法机构不健全、种子市场比较混乱等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进一步推动了《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常委会集中两个月时间,采取上下联动的办法,在全市开展了对林业工作的检查评议活动。各级林业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评议的要求,利用半个月时间进行自查,认真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华阴、合阳、富平等县(市)进行重点抽查,通过看现场、听汇报、座谈讨论、查阅案卷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召开评议大会,对市林业局的工作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在充分肯定林业工作成绩的同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落实退耕还林政策、科学布局平原绿化、增加林业投资、加强林业管理等具体的评议意见,要求市林业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限期报告整改情况。常委会还就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税费改革等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推动了这些工作的不断深入。

 2002年,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环保执法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连续第七年开展了执法检查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渭南环保世纪行”活动,检查和曝光了一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查处了十多起重大环保案件。4月中旬,常委会检查了《水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就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加快水利体制改革,努力实现从“水利”到“水务”的转变等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推动了《水法》的进一步实施。常委会还就城市规划的实施、调整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情况,听取了工作汇报,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和意见,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办理,有力地推动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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