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坊体育 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9 来源:吉祥坊体育 林业局

为加快我市林下经济发展,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2〕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坚持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和林业综合效益为核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充分发挥林地资源优势和林荫空间优势,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市场推进;依靠科技,示范带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二、 发展目标和模式

(一)发展目标:到2015年,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区域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林下产业体系,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到100万亩,林下产业产值达到5亿元,其中,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产值达3.5亿元,集约经营、产品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等达1.5亿元。培育扶持一批上规模、有潜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实现产前、产中、产后有效衔接,林下经济产业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全面提升。

(二)发展模式:

一是林下种植。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林下资源发展种植业,以蒲城、白水、富平县为主,选择柴胡、连翘、黄芩、红参、丹参等适生中药材开展平原区林下中药材种植,2015年达到并稳定在5万亩;以华县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村镇,以香菇、木耳等食用菌为主开展林下食用菌种植,根据市场需求,2015年达到1万亩的种植规模。

二是林下养殖。以合阳、白水县为主,利用闲置的用材林、绿色通道、防护林等林地资源,发展林下圈养或放养鸡、鸭、牛等禽畜,2015年达到存栏量60万只,每年出栏成鸡30万只,供销鸡蛋800万枚;以富平为主,利用林木放养蜜蜂,2015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

三是林下产品加工销售。加大林下产品加工力度,拓宽流通、销售渠道,延长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到2015年豆类等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产业产值达5000万元。

四是森林景观利用。依托本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优势,发展农家乐、森林人家、森林庄园等观光旅游、休闲度假项目,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森林食品761097239140、果品、药材等森林旅游商品,逐步形成功能比较完善的旅游精品景区,到2015年农家乐发展到500户,生态旅游及其相关产业产值达到1.5亿元。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试点开发阶段),至2013年底。对辖区内林地资源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开展调查研究,确立发展目标,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重点培育具20家有一定示范带头作用的示范户或合作社。

第二阶段(推广发展阶段),2014年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规模化推广,力争在条件成熟区域的推广率达到80%以上,同时认真做好市场的培育工作,尽量减小市场风险。

第三阶段(提升发展阶段),2015年。通过健全各类专业化组织,优化整合产业资源,形成林下经济发展合力,打造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品牌,达到产品优良、市场稳定,完成林下经济产值5亿元的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林业、发改、财政、水利、农粮、交通运输、科技、扶贫、旅游、新闻、电力、金融、税务、保险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林下经济发展的组织协调、引导服务等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拓宽农民致富之路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协作,落实责任。林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参与编制发展规划,支持项目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要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林业、农业、等部门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扶贫部门要将林下经济发展与产业扶贫开发相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险行业将林下经济保险纳入农业保险试点,开发适合林下经济发展的保险品种,降低林农发展林下经济风险;旅游部门做好森林旅游的监督指导、服务协调等工作,加大对森林景观的宣传、森林旅游景点的建设力度;新闻单位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扎实推进林下经济工作。

(三)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林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切实解决林下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政策问题。要整合发改、农业、林业、扶贫移民相关资金,重点加大对林下经济公共领域的扶持力度。从2013年起,结合省财政统筹安排的资金,切实加大财政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金融机构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林下经济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和兴林富民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林下经济政策的认识,引导全社会关注林下经济,积极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开发,促进林下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