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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7日 10:09:49 点击数:2166 次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教体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和高校高水平足球队复核的通知》(陕教体办〔2020〕17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各试点示范项目(学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健康发展,中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复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实现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育人工程,提高中国足球普及程度和竞技水平的基础工程,全面推进学校体育综合改革、加快教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探路工程。要增强各试点示范项目(学校)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提高校园足球建设工作的质量作为深化教育教学和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要高度重视此次复核工作,以此次复核工作为契机,全面总结成果、深化改革创新,真正树立一批校园足球教育教学工作典型,使之在加快校园足球的改革发展中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复核范围

我市已认定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

三、复核主要依据

各试点示范项目(学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重点参照以下有关工作规范。

1.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教体艺厅函〔2014〕46号)。

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基本要求(试行)》(教体艺厅函〔2018〕3号)。

四、复核程序

1.对标自查。2020年9月30日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对照复核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打分(见附件1、2),结合复核指标体系并完成自评报告撰写。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前,各县市区将《复核汇总表》(见附件4)和各单位的自评打分表(附件3)、自评报告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省级复核。2020年10月,省教育厅将组建专家团队根据复核指标体系开展复核工作,重点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师资场地保障、教育教学、训练与竞赛、发展规划等,10月30日前将复核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全国校足办。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各校要按时完成复核工作,在复核过程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杜绝出现重创建轻建设现象。对复核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查,不断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全国校足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校的复核结果进行评估和深度访谈(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工作突出的试点示范项目(学校)将予以推广并依托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对于弄虚作假、不达标准,将予以取消试点示范项目(学校)。

联系人:牟善武电话:0913-29308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 吉祥坊体育 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教育局1103市

邮编:714000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

2020年9月15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指标体系

复核指标 主要观测点 复核内容与分值 分值分配 得分
组织领导(10分) 落实国家政策,将校园足球纳入学校发展规划(4分) 学校体育指导思想明确,重视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把校园足球作为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举措(1分),将校园足球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分),有校园足球发展目标及规划并符合学校实际(2分)。 4
健全工作机制 (2分) 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专人负责,学校其他机构共同参与(1分),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1分)。 2
完善规章制度 (4分) 制定有校园足球工作招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1分)、课余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1分)、运动安全防范措施与保障(1分)、师资培训规章制度(1分)。 4
条件保障(27分) 体育师资队伍(7分) 体育教师配备达到国家标准(2分),足球专项教师大于3、2、1人(含)以上(分别给4、3、2分),每年有一次以上培训机会(1分)。 7
体育教师待遇(4分) 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教学和足球训练及活动计入工作量(2分),并保证在评优评比与工资待遇(1分)、职务评聘(1分)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4
场地设施建设(10分) 场地设施、器械配备达到国家标准(3分),并建设有11、7、5人制的足球场地(分别给5、4、3分),能满足教学和课余足球训练需要,足球器材数量齐备、并有明确的补充机制(2分)。 10
体育经费投入(6分) 设立有体育工作专项经费,每年生均体育经费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的10%(3分),能为学生购买有校方责任险(1分),并为学生新增购买运动意外伤害险(2分)。 6
教育教学 (30分) 教学理念 (5分) 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坚持健康第一,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达到100%(2分),把足球作为立德树人的载体,积极推进素质教育(1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优良率达到30%(2分)。 5
体育课时 (10分) 开足开齐体育课(1-4年级每周4学时,3-6年级每周3学时,7-9年级每周3学时,9-12年级每周2学时)(3分),义务教育阶段把足球作为体育课必修内容(2分),每周每班不少于一节足球教学课(3分),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1分),每天安排有体育大课间活动(1分)。 10
复核指标 主要观测点 复核内容与分值 分值分配 得分
足球课程资源(8分) 开发和编制有足球校本教材(3分),有详细的足球教学教案(2分),每周实施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足球教学和课外活动3、2、1次(分别给3、2、1分)。 8
校园足球文化(7分) 每学年有4、3、2、1次足球主题校园文化活动(如摄影、绘画、征文、演讲等)(分别给4、3、2、1分),建立有校园足球信息平台(1分),动态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2分)。 7
训练与竞赛(30分) 足球社团组织(8分) 学校成立足球俱乐部或兴趣小组(2分),小学三年级以上建有班级代表队(1分)、年级代表队(1分),学校建有校级男足球代表队(1分)、女队(1分),学生基本达到全员参与足球(2分)。 8
开展训练 (10分) 学校足球代表队和课外足球俱乐部制定有系统、科学的训练计划(2分),每周开展课余足球训练4、3次(分别给3、2分),并配备有安全、医疗等应急方案(1分),每学期邀请校外专业教练员提供技术指导不少于5、4、3、2次(分别给4、3、2、1分)。 10
组织竞赛 (8分) 制订有足球竞赛制度(1分);每年组织校内足球班级联赛(2分),每个班级参与比赛场次每年不少于10、5场(分别给2、1分),积极参加区域内校园足球联赛(2分);承办本地足球比赛次(1分)。 8
文化学习 (4分) 对学校足球代表队运动员参加训练、比赛,制定有具体的文化学习计划和要求(2分),其文化学习成绩达到同年级平均水平(2分)。 4
后备人才培养(3分) 输送优秀学生 运动员(3分) 近年向上一级学校足球运动队输送优秀人才不少于3、2、1名(分别给3、2、1分)。 3
总得分
一票否决 1.未能确保每周一节足球课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连续两年下降 3.未开展校内班级联赛活动

附件2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复核指标体系

评审指标 主要观测点 评审内容与分值 分值分配 得分
组织领导(30分) 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区域统筹,纳入发展规划(10分) 将校园足球工作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和年度工作要点(1分)并严格落实(2分) 10
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等有关规定,加大政策保障(2分)和经费支持力度(2分),优化足球教育资源配置
积极与足球相关的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等深入合作(1分),建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校园足球专家资源库(1分)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10分) 建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所在地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2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2分)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地区校园足球工作 10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所在地党委和人民政府应制定完善的校园足球工作组织实施、招生、教学管理、课余训练和竞赛、运动安全防范、师资培训培养、督导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分)和工作制度(1分)
区域内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数应占本地区中小学总数的60%以上(3分)
深入推广普及,探索有益经验(10分) 体现试点县(区)特色、制定试点县(区)标准、形成试点县(区)模式、凝练试点县(区)经验(3分) 10
加大对校园足球工作的支持(2分),深化本地区全国和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推动校园足球工作创新开展(2分)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足球人才培养和校园足球工作的良好氛围,提升试点县(区)校园足球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2分),积极为国家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1分)
条件保障(30分) 配齐配强体育师资(5分) 在核定编制总量内配齐本地区学校体育教师(2分),满足本地区学校体育教学工作需求,确保本地区每个学校至少有1名足球专项体育教师(3分)。 5
加强体育教师培训(5分) 每年为区域内的学校体育教师(2分)和校园足球教练员(2分)提供1次以上的专业培训,推动本地区教研部门深入开展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研究(1分),不断提高学校体育教师教学技能 5
评审指标 主要观测点 评审内容与分值 分值分配 得分
落实体育教师待遇(7分) 区域内的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教学(1分)、足球训练和比赛(2分)等工作计入工作量。保证学校体育教师在评优评先(1分)、工资待遇(1分)、职务评聘(2分)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7
场地器材完备(6分) 区域内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械配备达到国家标准,满足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需求,根据每年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和更新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设施(2分) 6
区域内建设有一定数量的学校足球场地(2分),足球训练和竞赛器材数量充足(2分)
体育经费保障充足(7分) 设立本地区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工作专项经费(2分),纳入当地政府年度预算,保证本地区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工作能够正常开展(3分) 7
在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为学生购买运动意外伤害保险(2分)
推进措施(40分) 教育理念先进(5分) 积极深化本地区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2分),把校园足球工作作为教育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和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3分) 5
保证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10分) 按照国家要求,区域内所有学校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3分),保证区域内所有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2分) 10
区域内的全国和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把校园足球作为体育课的必修内容(2分),每周用1节体育课进行足球教学(2分),区域内的全国和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把足球运动纳入大课间或课外活动(1分)
开展科学训练(5分) 区域内的全国和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应制定系统、科学的训练计划(1分),常年开展课余足球训练(1分),注重提高训练效益,有安全应急、医疗等应急方案(1分) 5
积极邀请校外专业足球教练员进学校提供专业技术指导(2分)
完善竞赛制度(6分) 不断完善区域内的全国和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制度(2分) 6
每年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校园足球联赛(4分)
评审指标 主要观测点 评审内容与分值 分值分配 得分
支持学生发展(7分) 积极鼓励本地区有天赋、有潜力的学生足球运动员参与校外足球训练、培训和比赛,积极向各级各类足球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为当地学生提高足球竞技水平和运动能力积极创造条件(2分) 7
制定校园足球高水平人才入学升学扶持政策(1分)。打通区域内注册运动员入学升学通道(1分)
将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定级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1分),建立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对接招生机制,实施注册运动员与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双向选择入学管理办法(1分),为优秀足球人才成长、发展和储备创设政策机制(1分)
成立足球组织(3分) 区域内的全国和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应成立足球俱乐部或兴趣小组,吸纳有兴趣的学生参与足球活动(1分)。小学三年级以上建有班级代表队、年级代表队(1分),学校建有校级男子和女子足球代表队(1分) 3
营造校园足球文化(4分) 加强校园足球文化建设,大力开展足球普及教育活动,设立试点县(区)校园足球文化节(1分),加强足球知识宣传和足球文化教育,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育发展学生核心素养 4
宣传推广本地区各级校园足球比赛,提高全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1分)
搭建青少年足球对外交流、竞技和展示平台,树立试点县(区)校园足球品牌形象(1分)
积极推动区域内的全国和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经常开展以足球为主题的摄影、绘画、征文、演讲等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推动区域内全国和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组织开展校园足球联赛(1分)
总得分

附件3

自评表

单位名称 通讯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重点围绕推动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师资场地保障、教育教学、训练与竞赛、发展规划等,梳理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计划(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复核情况
自评单位意见 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单位名称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名称保持一致。

2.各自评单位材料按照层级逐级报送,其中各招收高水平足球队的省属高校、部省合建各高校的复核材料由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招收高水平足球队的部属高校复核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报教育部。

附件4

复核汇总表

市级单位(盖章):

报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示范试点项目类型 复核情况
1
2
3
4
5
6
7
8
……

注:1.单位名称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名称保持一致。

2.示范试点项目类型对应填写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满

天星”训练营或者招收高水平足球队高校。

3.复核情况对应填写推荐优秀、合格、限期整改或者不通过。

4.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汇总属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

“满天星”训练营复核情况时应按大类别依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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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晓楠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