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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点击数:1704次
渭教师〔2015〕 27 号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
关于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5)”——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2015年,根据《关于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5)”——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6号)总体安排部署,为做好全市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要项目
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法制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等3个项目。
二、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具体遴选条件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2。
三、有关要求
1. “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是国内培训规格最高的教师培训项目,是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其目标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骨干教师培训者等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建设高水平教师培训基地,引领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的促进改革的作用。
2. 今年教师工作司将严格对各省报送的参训学员进行资质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不得替换或增补,并在“国培计划”网站进行通报。各省报送的示范性项目学员情况,学员报到和学习情况将作为以后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市上也将各县市区上报学员情况,报到情况作为年终教师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
3.各县市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学员的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分项目遴选条件和项目名额分配表,认真做好学员的遴选和组织管理,珍惜培训机会,一定要把符合条件的优秀省、市两级骨干遴选上来。于7月17日前将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市局教师科。
4. 各县市区、各学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本地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参训学员。要充分考虑学员的地域分布的均衡,扩大项目覆盖范围。优选遴选承担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和培训者。原则上参加过近三年国家级集中培训的学员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培训。今年,省教育厅将对各市上报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将予以通报。全市也将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学员信息情况进行通报。
5. 教育部将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参训学员培训费、资料费等。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工作单位报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庞文红(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传真电话:0913-293085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2.“国培计划(2015)”——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3.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项目、学科、培训对象”字段标准格式
4.“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
2015年7月13日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一、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项目
(一)目标任务。
对担任兼职教师培训者的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培训课程开发能力、活动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等。要贯彻落实改革实施“国培计划”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参训学员将承担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任务和乡村教师培训任务的需要。
(二)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一线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中西部省份应推荐拟承担本省“国培计划”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省级专家库成员。
——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优秀教研员,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培训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中西部省份应推荐拟承担本省“国培计划”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省级专家库成员。
(三)培训学科(领域)。
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二、法制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一)培训目标。
对法制教育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其法制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为各地开展中小学教师法制教育与法制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
(二)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从事法制教育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应具有法律专业学习经历和法制培训相关经验,能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法制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培训学科(领域)。
法制教育。
三、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对1950名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
(二)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应具有组织校本研修、引领本地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培训学科(领域)。
盲教育、聋教育、培智教育及其他特殊教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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