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09:12:11 点击数:1429 次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

二、年检主要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的情况;

(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组通字〔2016〕46号)《中共吉祥坊体育 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渭市办字〔2017〕66号)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工作情况;

(四)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吉祥坊体育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相关文件精神的情况;

(五) 群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

(六) 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七)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八) 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九) 办学条件情况;

(十) 规范办学情况;

(十一) 教师队伍建设和师生权益保护情况;

(十二) 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

(十三) 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

(十四) 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年检工作安排

(一)方式

采取自查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学校自查,再由教育行政部门逐一审查年检材料和实地检查。

(二)步骤

1.学校自查(2021年2月8日前完成)

各学校按照本通知年检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各民办学校自查同时,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反馈年检结果(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检查结束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逐校得出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其中,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应予以撤销办学资格并按照终止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群众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的;

(2)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办学类型、地址、办学内容,擅自与外地市或省属学校联合举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等,并对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门的批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拒不改正的;

(3)不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的演练、未制定应急预案、未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设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未经许可擅自配备使用校车的;

(4)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违规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经审计,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尚未改正或无法改正的;学校注册资金或资本提前或变相撤出的;指使会计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

(6)对于学生或家长的投诉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应退学费拖延退还的;未与专职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或未办理相关保险保障的;

(7)其他违规行为的。

3.市级抽查(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在年检过程中,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市级审批的学校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组织检查组对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对县市区年检工作进行抽查。

4.公告

年检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行政区域内民办小学、幼儿园及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学校年检结果于2021年3月19日前以正式文件在当地官网对外发布,并通过当地电视台、主流媒体或公告牌等形式向社会广为告知,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对区域内民办初中、高中、职中的初检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实地审查结束后将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对全市民办学校2020年度办学年检情况进行公告。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年检内容和方式步骤,结合属地办学实际,做好本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并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本地年度民办教育发展报告、附表(5、6、7、8、9、10) 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市级审批的民办学校相关年检资料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有关民办学校要认真做好2020年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检的自查、上报和整改工作。

联系人:亢锴 联系电话:0913-293083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2020年度年检报告书

2.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请表

3.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年度规范办学情况一览表

4.吉祥坊体育 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督查表

5.2020年吉祥坊体育 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

6.2020年度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信息登记表

7.2020年度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年检合格学校登记表

8.2020年度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年检基本合格学校登记表

9.2020年度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学校登记表

10.2020年度吉祥坊体育 民办学校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并注销登记表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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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晓楠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