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09:11:51 点击数:892 次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每年11月9日是全国“119”消防日,11月是我省法定消防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全民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各地各学校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决定,现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平安你我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小手牵大手平安留家中”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选定辖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学校,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通过在学校开展消防演练、安全培训、绘制消防图画、观看消防题材电影等活动,使学生掌握基本逃生自救技能的同时,将学到的消防知识向家人和邻居普及;鼓励学生动员家庭积极开展“三清三关”活动,以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一次居民家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学生家庭消防安全素质,使消防安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效果。

(二)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 “119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教育活动。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www.safetree.com.cn)提供的2017年“119消防安全教育”视频等资源(见附件1)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家长和学生通过学习平台上的2017年“119消防安全教育”视频等资源(见附件2),开展家庭消防隐患自查,制作家庭火灾逃生路线图和实施消防疏散演练,同时参与网络调查问卷,的是提高家长和孩子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119消防日”和全民消防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提前筹备,精心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活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月各项活动,带动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工作。

(二)严格督查,密集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地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师生、家长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活动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此次活动视频、图文资料进行集中评审,排名通报,并纳入年度消防宣传工作考评内容。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月活动的各类影像、图文资料,加强信息报送,并将宣传月活动总结电子版于11月23日(星期四)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稳定科。

联系人:张雅楠 电话:0913-293085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119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活动些(教师篇)

2.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119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家长篇)

吉祥坊体育 教育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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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欣怡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