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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行“入职查询 让孩子上学更放心”新闻发布会

来源:最高检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09:09:13 点击数:次 字体: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入职查询,让孩子上学更放心”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此次新闻发布会将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发布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回答记者提问。09:57:47

[王松苗]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入职查询,让孩子上学更放心”。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副厅长李峰、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黄伟、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王永明。09:59:08

[王松苗]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并通报有关情况;二是发布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三是回答记者提问。09:59:47

[王松苗]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持续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张军检察长在连续两年的人大报告中强调要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动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等制度。自2018年10月“一号检察建议”发布近两年来,最高检先后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督导,与河北、河南、陕西等地省领导夜查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委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2017年8月,上海率先探索建立涉性侵违法罪犯人员入职限制从业机制;2019年4月,上海市检察院会同15家单位出台了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随后浙江、重庆、广东等地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推出相关制度机制,这项工作探索随之进一步走向深入。各地各部门坚持“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全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净土”。10:00:13

[王松苗] 建立入职查询制度,一直是媒体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先后多次进行报道。央视新闻等媒体在新浪微博上开设的相关话题引发网友持续围观、热议、点赞,累计阅读量近5亿。目前正在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中,也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入职查询制度进行了规定。今天,我们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召开发布会,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就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表达合力惩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信心和决心。10:04:31

[王松苗]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史卫忠厅长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并通报有关情况。10:05:05

[史卫忠]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为有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近期,最高检与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入职查询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0:05:26

[史卫忠] 一、建立入职查询制度的必要性。一是当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社会强烈关注,必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构建对未成年人更加有力的社会保护网络。性侵害是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的主要犯罪类型,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2017-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10603人、13445人、19338人,分别占当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22.3%、26.5%、30.7%,后两年同比分别上升26.8%、43.8%。10:06:16

[史卫忠] 公安司法机关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但是实践证明,单纯打击并不能有效遏制犯罪,必须加强源头预防。随着一些性侵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的曝光,社会各界关于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呼声日益强烈。2019年,最高检下发的五年检察改革规划中,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构建对未成年人更加有力的社会保护网络,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改革项目之一,在微博上被数亿次点击阅读。10:06:40

[史卫忠] 二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熟人作案比例高、重新犯罪率高的特点,必须前移关口,加强源头预防。近年来,全国发生了多起有性侵犯罪前科人员继续性侵学生案件。媒体报道的贵州省贵阳市某学校教师刘某某猥亵案,刘某某曾因强奸学生被判刑,作为一名有性侵犯罪前科人员长期在学校工作未被发现,导致再次犯罪使学生受害。江西省婺源县江某某猥亵儿童案中,江某某曾因猥亵学生被免去某学校总务主任职务、职称降级,退休后又被学校返聘,并再次犯罪。10:07:02

[史卫忠] 这些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表现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成瘾性、重犯率高等特点,对于此类犯罪,单靠日常教育和事后惩处难以实现预防目的,只有限制其接触未成年人,才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防止再犯。因此,将预防关口前移至入职审查阶段,并采取严厉的从业禁止手段,是非常必要的。10:07:20

[史卫忠] 三是各地的探索实践证明入职查询是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2017年8月,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限制从业机制,汇总本区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建立“黑名单”信息库。辖区内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招聘时,在信息库中进行查询比对,对有前科的人员不予录用。10:07:38

[史卫忠]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东省广州市等地也先后建立了相关制度。上海、重庆、河南等省级检察院也都推动建立了本地省级层面的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其中上海市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已经查询近27万人,查出26名具有相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并予以辞退或者不予录用。10:08:11

[史卫忠] 中央有关部门对地方的有益探索高度关注,加强了总结指导。最高检《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先后对推动建立入职查询制度提出了要求。最高检、教育部在“一号检察建议”的督导落实工作中,把推动建立入职查询制度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并与公安部进行了沟通协商,共同开展调研论证工作。为此,公安部专门开发建设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教育部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为全国范围内开展入职查询提供条件。最高检与教育部、公安部经过多次研究,最终形成《入职查询意见》。10:08:48

[史卫忠] 二、关于《入职查询意见》的主要内容。《入职查询意见》规定的入职查询制度,是指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从而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意见主要内容有:10:09:46

[史卫忠] 一是查询的范围。基于行为性质和防范重点,《入职查询意见》暂把查询的违法犯罪信息限定为狭义的性侵行为:一类是因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犯罪被作出有罪判决的人员,以及因上述犯罪被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人员。另一类是因猥亵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人员。10:10:27

[史卫忠] 二是适用入职查询的人员范围。为了将查询的范围覆盖到所有与在校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员,《入职查询意见》规定对三类人员进行查询:1.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3.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做好在职教职员工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筛查。此外,由于高校的学生大多已成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比较复杂,因此规定,对高校和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工作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参照本意见执行。10:10:57

[史卫忠] 三是查询的方法。近年来,各地开展的入职查询探索,一般采取由教育部门汇总人员信息,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进行书面查询的方法。为了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入职查询意见》采取了更加高效的查询方法,即采取教育部和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平台对接的方式,通过数据的交换和比对进行查询,信息实现即时交换,大大提高了查询效率。10:12:14

[史卫忠] 四是查询结果的应用及追责。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学校不得录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得认定教师资格。在职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如果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查询,或者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仍予以录用或者认定教师资格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0:12:51

[史卫忠]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最高检将加强与教育部、公安部的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一是配合教育部、公安部落实好入职查询制度。协助公安部完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确保信息库内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及时更新。二是加强经验总结,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在经过一定实践完善后,我们将推动逐步适用于所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同时扩大查询违法犯罪信息的范围,全面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对于此前已建立的其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机制,仍然可以按照原有方式继续实施,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联系,做好衔接,不断完善。10:13:30

[史卫忠]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全国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用心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10:14:44

[王松苗] 谢谢史厅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发布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已经作为发布会材料印发给大家。为了便于各位记者朋友更好地了解掌握这些案例,现在请李峰副厅长简要介绍典型案例有关情况。10:15:08

[李峰] 此次发布的五个典型案例,是近年来各地开展入职查询区域性探索的缩影,充分体现了建立全国性的入职查询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需要指出的是,各地探索建立的入职查询制度不统一,所以大家会发现,五个案例查询的违法犯罪类型不限于性侵类,有两个案例涉及到毒品犯罪和组织、容留卖淫类违法犯罪,这也是各地开展探索的一个特点,我们也正是在各地这些探索基础之上,建立了全国性的入职查询制度。下面,我简要介绍案例的相关情况。10:15:41

[李峰] 案例一王某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王某隐瞒前科,求职进入英语培训机构,继续从事教学工作,密切接触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青少年群体。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与教育局、公安局在教师资格清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王某前科情况,教育主管部门当日责令培训机构对其予以辞退,并取消了王某的教师资格。10:16:25

[李峰] 今年3月,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公安局,建立本地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机制,面向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共开展查询5万余人次,清查出应当丧失教师资格人员13人,其中2人还曾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常州市建立的入职查询机制,打破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与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违法犯罪信息互通,使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涉案人员“有人可找、有责可究”,最大限度降低未成年人受侵害风险。10:17:03

[李峰] 案例二浙江省宁波市某区中学教师王某曾因猥亵未成年女学生被行政处罚。后王某自行离职,并至余姚市某中学应聘,与学校初步签订录用意向。余姚市检察院根据该中学申请,对拟录用的23名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发现王某上述劣迹,王某被不予录用。同时,余姚市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故将线索移交宁波市某区检察院进一步开展立案监督工作。10:17:51

[李峰] 2019年12月,宁波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教育等12家单位出台本市入职查询办法。余姚市检察院根据查询办法,先后对该市7851名在职教师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出王某上述违法记录。各地在开展入职查询探索过程中,普遍存在只能查询发生在本地的违法犯罪记录的问题,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检警合作平台,将查询范围扩大至全国,有效防止违法犯罪人员异地就业成为监管的盲区。10:18:36

[李峰] 案例三吴某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吴某再赴曾经工作过的幼儿园应聘幼儿园教师,被录用。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受区教委委托,在对全区现有和新录用教职员工进行违法犯罪信息筛查过程中,发现吴某上述前科。荣昌区检察院认为毒品犯罪再犯率高,人身危险性大,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儿园儿童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建议予以解聘处理。教委反馈犯罪信息给幼儿园后,幼儿园于当日解聘吴某。10:19:16

[李峰] 2019年7月,重庆市检察院和市教委签订本市入职查询办法,市检察院依托检察机关办案系统,开发建设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并授权各区县检察院为区县教委提供查询服务。先后提供查询5.3万人次,对3名涉暴涉毒人员不予录用,对21名有故意伤害等前科人员予以辞退或者作出行政处分。重庆市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的入职查询,不限于性侵犯罪前科,对未成年人有潜在危险的毒品、暴力等犯罪前科均作禁止招录处理,通过“禁入一批、解聘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有效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10:20:02

[李峰] 案例四刘某生曾因强奸亲外甥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刘某生应聘至河南省焦作市某幼儿园以厨师身份留园工作。焦作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入职查询专项行动中,发现刘某生上述前科,幼儿园对刘某生予以辞退处理。10:21:00

[李峰] 2019年10月,河南省检察院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本省入职查询制度,先后筛查教职员工信息16000多人次,发现有前科或正被刑事追究人员24人,并作出开除、解聘、收缴教师资格证或者法人变更等处理。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对查询出教职员工涉罪问题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除了责成严肃处理涉罪教职员工之外,还对相关教育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对涉事学校或培训机构进行督查整改或停业整顿,并对学校负责人或经营者开展训诫教育。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治校专项巡查,进行“以案促改”师德师风教育。河南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督导而不替代,会同教育部门从严落实入职查询制度。教育部门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坚持“有科必查,有案必究”。河南省的入职查询探索,是检教联合双赢共赢的典型。10:21:25

[李峰] 案例五刘某照曾因容留他人卖淫被收容教养;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刘某照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入上海市普陀区某教育学院,担任工勤人员。普陀区检察院落实上海市入职查询制度,排查出刘某照上述违法犯罪记录,刘某照被辞退。10:22:49

[李峰] 2019年4月,上海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等15个部门出台本市入职查询制度。先后排查近27万人,共发现26名曾有猥亵、介绍卖淫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相关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对上述人员全部清退或不予录用。上海市的入职查询制度,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全”行业、“全”对象和“全”行为,作出全方位的规定。把晚托班、暑托班、冬夏令营等临时组织,理事会、董事会成员、监事等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人员,以及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广义上的性侵违法犯罪行为都纳入查询范围。通过全方位的制度设计,最大限度扫除入职查询盲区盲点,编织起未成年人保护最严密防护网。10:23:19

[王松苗] 谢谢李峰副厅长。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24:22

[新华社] 近年来,有不少地方建立了省、市、县等不同层级的入职查询制度,现在建立了全国性的入职查询制度,比以前的做法有什么重大的进步?10:25:04

[李峰] 近年来,浙江、上海、重庆、广东、贵州等地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及入职查询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各地的探索也为建立全国层面的制度积累了有益经验。这次新闻发布会我们也发布了有关入职查询方面的5个典型案例,介绍了他们的具体做法。但随着各地工作的逐步深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查询范围、方式不规范、不统一;各地检察机关单独或者依托公安机关建立的违法犯罪信息库多数只包含本地办理的案件,信息数量少,查询不到涉案人在外地的违法犯罪行为。10:25:34

[李峰] 这在当前人员大量流动异地就业的情况下,很难有效发挥预防作用等等。建立全国层面的制度后,能够在全国统一规范地适用该制度。尤其是,依托公安部建设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有效解决漏查等问题。因性侵违法犯罪受到处罚后,换个地方又混进教职员工队伍的情况基本上不会再出现,这将为我们的孩子提供更加严密的保护,同时也会给那些性侵违法犯罪分子产生极大的震慑。更为重要的是,《意见》的出台,可以让这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落地,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10:25:56

[凤凰卫视]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10:27:17

[王永明]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涉及亿万家庭和谐幸福,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未来发展。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近年来持续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和打击力度,不断完善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工作机制,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人身权益。10:27:35

[王永明] 一是严厉打击、周密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特别是对非法侵入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侵害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组织精干力量快侦快破,及时抓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先后破获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2万余起,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同时,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等部门持续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不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深入指导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中小学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通过模拟法庭、普法讲座、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治教育。10:27:55

[王永明] 二是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为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理念、程序保障、特殊保护、法律适用都做了全面规定,明确提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从严惩治,并细化被害人隐私保护和身心保护的工作规范,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10:29:22

[王永明] 三是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侦办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能力和水平。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在有关执法培训中加入相关内容,强化对一线公安民警“儿童视角”的培养,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保持高度警觉和敏感,有效提高对儿童证言的提取和审查能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挑选并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过硬,具有一定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对未成年人富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的业务骨干负责侦办各类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确保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0:30:51

[王永明] 四是试点推广“一站式”取证工作机制。为贯彻侦查与保护并重的理念,针对未成年人特点加强取证工作,近年来,公安部在全国试点、推广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的做法,即公安机关接报相关案件后,公安刑侦部门、技术鉴定部门、检察机关同步到场,同时协同妇联、卫生健康、司法、医疗机构等单位参与,由专业人员一次完成诉讼阶段的全部取证工作,并同步开展儿童心理创伤评估与治疗、身体康复、家庭功能辅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协助儿童(及家庭)恢复身心健康,既保证了受害人陈述的完整性,便于公安、检察机关固定有关证据,又避免了受害人在反复接受询问和取证的过程中遭受心理上的二次伤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已建立“一站式取证”试点办案区近500个,特别是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上海市奉贤区公安分局、宁波市鄞州区公安分局等地的“一站式取证”工作成效良好,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0:31:46

[王永明]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完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切实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情报研判,全力防范此类犯罪发生。同时,全国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保持对此类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密切关注犯罪发展趋势,主动研判分析,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稳定。10:33:31

[王永明] 借此机会,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未成年人和家长,未成年人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和反抗能力都比较弱,为有效避免受到不法伤害,要做到以下几点:10:34:12

[王永明] 一是要加强监护和关爱,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关爱,教会未成年人学习掌握应对突发情况和在危险环境下自救和求救的方法。在酒吧、迪厅、营业性歌舞厅等环境复杂的场所,以及外出旅游或夜晚出门时尽量有成年人陪同或结伴出行,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10:34:40

[王永明] 二是警惕不法网络侵害。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蔓延之势。“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广的特点。广大家长要多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10:35:09

[王永明] 三是及时报案。未成年人一旦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取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10:35:49

[人民日报] 我们注意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中对入职查询制度也有规定,并且范围更广。为什么不等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实施后,再出台入职制度?同时,《入职查询意见》只适用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查询范围也只限于性侵违法犯罪,请问将来会不会进一步拓展适用范围?10:36:20

[史卫忠] 目前正在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入职查询制度进行了规定,下步还需要根据立法程序进一步审议、通过。之所以现在就出台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已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对于《入职查询意见》,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第十条规定,教师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撤销教师资格。显然,具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是典型的品行不良行为。另外,劳动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也对从事相关工作的条件作出了相应规定。因此,对有性侵违法犯罪行为人员,不得录用为教职员工或者不授予教师资格完全符合上述规定。《入职查询意见》就是为了保障上述法律法规落到实处。10:36:44

[史卫忠] 二是预防校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迫切需要。刚才我在新闻通报里已经谈到当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严峻形势。大家知道,学校是未成年人最为集中的场所。近年来,一些地方教职员工性侵学生犯罪时有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全社会要求严惩、防范的呼声很高,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这方面的议案和建议,呼吁尽快建立有效预防的工作机制。因此,我们认为入职查询制度不能等,必须尽快建立,尽最大努力保护我们的孩子免受伤害。10:37:22

[史卫忠] 三是入职查询制度已经在不少地方进行了探索实践,制度设计已较为成熟,实践效果也很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实际上就是对各地实践经验的进一步总结和吸收。10:38:56

[史卫忠] 至于你提到的《入职查询意见》没有覆盖所有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查询信息有限的问题,确实如此。目前,各地在探索中的机制、做法并不相同,如关于信息库,有的建在检察院,使用检察业务系统数据,有的则是利用公安机关现有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关于查询范围,有的限于狭义的性侵犯罪,即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犯罪,有的还包括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相关犯罪,还有的范围更广,包括家庭暴力和监护侵害违法犯罪,甚至扩展至所有犯罪;关于行业范围,有的仅限于学校、幼儿园,有的则包括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等等。10:39:45

[史卫忠] 我们的主要考虑是:入职查询会导致从业禁止的法律后果,所以要兼顾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和维护涉案人合法权益、满足其正常回归社会需要之间的关系。刚才我讲到,对教职员工适用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有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而其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主管部门也比较复杂,不同领域在何种情况下实施从业禁止需要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需要更加稳妥地加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本着突出重点、分步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修改实施,不断扩展从业禁止的情形,逐步扩展到所有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当然,《意见》也作出了规定,各地结合实际,可以先行先试,特别是之前已经开展的入职查询的探索会继续实施,我们也会指导各地不断积累经验,为下一步的扩展奠定基础。我们刚才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也有这方面的情况,供大家参考。10:40:13

[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贯彻落实三部门《意见》,下一步有什么工作举措?10:44:50

[黄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总体是好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教师中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惩,清除出教师队伍。教育部高度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2018年底印发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三个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三个违规处理办法,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师德师风铁律,架设教师职业行为带电的高压线,明确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并持续开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先后曝光了四批典型案例,希望以案为鉴,高压震慑。10:45:20

[黄伟] 教育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意见》,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一项切实举措。为了抓好落实,教育部拟采取以下三项措施。10:45:55

[黄伟] 一、建机制。机制是落实工作的驱动器。教育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教育部将履行好统筹、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的制度的职责。10:46:15

[黄伟] 二、设平台。为做好查询工作,教育部将加快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与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服务。10:46:38

[黄伟] 三、抓部署。教育部将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的部署,工作部署强调两方面重点:一是明确查询部门。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根据拟聘人员和在职教职员工的授权,对其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查询,由受理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开展。10:47:37

[黄伟] 另一方面重点是严格责任追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未对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或者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仍予以录用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人员责任。10:48:00

[黄伟]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未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或者未依法依规对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予以处理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纠正,并报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0:50:53

[黄伟] 教育部将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确保制度落地,切实严格教职员工准入门槛,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10:55:20

[南方都市报] 刚才情况通报中提到,当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除了推动建立入职查询制度外,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10:56:14

[李峰] 检察机关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并积极推动加强源头治理和预防。刚才情况通报提到,近年来起诉此类犯罪案件的数量有较大幅度上升,也同时反映出我们加大了打击力度。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从严追诉、从重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017-2019年共起诉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犯罪案件4.34万人。10:56:48

[李峰] 二是合力破解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案难”问题。今年5月,最高检牵头国家监察委、教育部、公安部等八个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强制报告制度,有效破解“发案难”。目前,各地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成效日益显现。10:57:46

[李峰] 三是坚持专业、规范办案,强化对性侵案件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我们引入心理咨询师、专业司法社工,对被害人予以救助。针对因反复询问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问题,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要求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做好预案、争取诉讼过程中只询问一次。目前,全国共建立“一站式”询问办案区478个。最高检要求,2020年底之前各地市(州)至少建立一处兼具取证、救助功能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下一步,最高检将加强与公安部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相关工作。10:58:58

[李峰] 四是以“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为引领,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浙江杭州市西湖区、广西桂林市七星区等地检察机关联合公安部门出台文件,加强对未成年人入住宾馆等问题的行业监管,最大限度消除未成年人遭受性侵隐患。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针对旅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致性侵案件频发现象,开展旅馆违法接待未成人问题专项行政检察监督,促成处罚涉案旅馆16家。湖南省张家界市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网吧、旅店、宾馆等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治理3次,取缔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 KTV营业性场所1个。10:59:20

[李峰] 五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9月4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第三次走进北京二中讲授法治课。目前,包括各省级院检察长、3100余名市、县级院检察长在内,有3万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去年6月份,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圆满收官,下半年我们又组织了全国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再出发走进“三区三州”活动,给贫困边远地区的孩子们送去了精品法治课。我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未成年人法治节目《守护明天》第三季在去年播出后,收视率再创新高,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品牌节目。今年第四季也已录制完毕,不久将正式播出,请大家关注。这些措施有力提升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水平和效果,提高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重庆、安徽、江苏等地都有师生家长接受法治宣传后举报犯罪的情况。11:00:20

[王松苗]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11:01:24

[王松苗] 通过刚才四位嘉宾的介绍,我们感觉到作为一项探索中的制度,“入职查询”第一是在范围上要把握一个“全”字。我们现在是力争覆盖到全行业、全对象、全行为,没有“隐秘的角落”,在某种意义上,刚才教育部门也讲了,可能还有一个全责任,最后,对有一些落实不到位的还要倒追责任。11:02:50

[王松苗] 第二在态度上体现一个“严”字。一个是形势严峻,公安部刚才讲了,从严从重、有罪必惩,特别讲到了“隔空”猥亵也不能逃避法网。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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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郝士挺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