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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进: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外培训

来源:中国政协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7:04:08 点击数:次 字体:

日前,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中小学辅导机构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8000亿元。在“吸金”能力急速提升的同时,由于监管不力,中小学校外培训乱象丛生,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主要原因或问题表现如下:

一是中小学校外培训多头管理。有的培训机构打着“咨询公司”的旗号,可以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的按照“技能培训”牌子(人社部负责),来做中小学校外培训。据江苏苏南某区调研,教育部门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仅占10%以下。这是中小学校外培训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是一些中小学在职教师仍在从事有偿家教。尽管教育部三令五申,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可是在巨大的利益引诱下,许多教师在校内课堂讲课时故意打埋伏,暗示或诱导学生校外私下找他们补课,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如:英语、数学等课程的老师是跳着推进的,跟不上就只好去补课。许多家庭经济富裕的家长愿意给孩子花钱校外补课,认为是花钱买知识,多买多得,能听到老师的真传,能先学一步赢在起跑线上。家庭经济不宽裕的家长和学生苦不堪言,进退两难。学生补课的花费,每月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这种现象饱受社会诟病,也是引发社会不满的关键因素。

三是学校课程设置存在缺陷。教育部门以“减负”为名,不断地压缩教材的篇幅和课程内容,使教材缺乏系统性,缺少必要的例题演算示范,包括一些知识的横向关联。课改教材既不适应课堂教学,也不适应学生学习理解。与此同时,按照新的课改精神,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补课、补差。可是,一个班级总有一些平均分数线以下的学生,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同时,学校放学较早,一般四点以后,成为学生无人监管的空档期。这些都为家长寻找校外培训辅导找到了契机,或者说,为校外培训机构的存在提供了市场的理由。

教育是神圣的职业。教育绝对不能被逐利的资本所绑架!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无序发展,严重地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损害了师德形象,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校外培训迫在眉睫。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深化招生考试改革。要实行招考分离,即“学什么与考什么分离”,不能“一考定终身”,考试制度不改革,减负就不可能有实质性的改观。建立科学的教育成绩评价体系,注重平时成绩的考查,让学生通过各种教育途径,都能学到所需要的知识技能,都能获得成功。

二是大力推进教育公平。目前各省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上,仍以名校带弱校或“集团化”管理为主要模式,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名校与弱校的互动和一体化,要在师资、经费、器材等逐步实现共享,逐步缩小薄弱学校与名校、重点学校的办学差距。

三是大力整顿教育培训市场。教育培训市场必须整顿,必须净化。建议各省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跨部门统筹协调、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发挥教育、人社、工商等部门联合整治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主体,对违规办学的严肃清理,对破坏教育生态的坚决打击,对虚假宣传、利益勾结的重拳严惩,以制度编织多元监管红线。

四是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开展中小学校“减负增效”行动计划,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和招生、增强家校协同共育等方面进行“减负”的精准措施。鼓励、支持教育志愿者在社区义务为留守学生开展各类兴趣培训活动,填补学校放学后的监管空白。

五是大力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的中小学教师,一经发现,取消该机构的办学或培训资质,并规定在五年内不得办理相关的从业执照。严格教学质量管理。对每个教师的教学水平、质量、效果进行评估,让教师的精力和责任回归校内课堂,把工作业绩与工资绩效、职务、职称等挂钩。严格处罚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不论是以什么名义(包括领导或朋友托请等),一经查实,给予工资和职称“双降级”的处理,第二次违纪被查处后建议开除公职,清理出教师队伍。同时追究校长及分管教学领导的责任,并对学校在教育部门的综合考评、文明单位创建等实行“一票否决”。

(作者朱晓进系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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