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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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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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中学春节期间强制补课并收取费用 | ||||
来信日期: | 2020-01-19 | 信件编号: | |||
来信内容: | 蓝光中学春节期间强制补课(人可以不来钱必须交),拟定于腊月二十九放寒假,初二返校补课,收费40元/天(无收据),其中合作部有12天(年前6天,年后6天)邀请“北京专家”讲座,额外收取3000元费用。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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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富平县教育局 处理时间:2020-03-17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市教育局: 现就2020年元月19日家长反映蓝光中学寒假补课并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蓝光中学高三年级根据教学进度情况安排了寒假补课,合作部补课到元月23日,同时聘请了北京三名高考专家对学生进行了考前二轮专题辅导,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耽误统一进度和学生的学习进步提高,也为了杜绝学生逃课,对家长撒谎不补课,学校要求学生补课全部参加,学生补课期间学校收取必要的教师补课费、学校水电费等,每天30元,由于疫情爆发,学生至今未到校,学校也没有安排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