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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

来信情况:
信件主题:
请问,教师请病假,国家规定的慢性病。病假期间应扣绩效工资的多少?
来信日期: 2020-01-02 信件编号:
来信内容: 病假期间教师的绩效工资扣多少?请问,教师请病假,国家规定的慢性病。病假期间应扣绩效工资的多少?
办理情况:
处理进度:

处理单位:富平县教育局

处理时间:2020-01-10

处理状态:处理完

答复内容:

吉祥坊体育 教育投诉服务中心:

关于网友反映“教师请病假,国家规定的慢性病,病假期间应扣绩效工资多少?”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在实施绩效工资以来,基层各单位都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坚持按月考核,学期汇总,期末发放。为了使绩效考核更合理、更科学,学校每学期都要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对绩效分配办法不断完善,并在校委会上表决通过后实施。

按照富教发(2017)148号《富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富平县教职工请(休)假暂行规定》中第三章第八条 :14天以内的事假工资照发。事假连续15天(含15天)以上的,从第16天扣发日工资。全年请事假连续1个月以上者或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者,年终考评、各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第九条:按照国发[81]52号《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规定: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病假连续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教龄津贴,当年不予评定职称,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因公(工)负伤的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教育局严格按以上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