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单位:白水县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8-10-16
处理状态:处理完
不允许。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