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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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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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 | ||||
来信日期: | 2015-01-16 | 信件编号: | 201501160508298997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澄城县一名高中教师,2012年7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8月开始在王庄中学任教,但是我的工资到2014年1月才正常发放。期间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只发放911元基本工资,我们研究生毕业来到基层,教育部门应该予以鼓励,我请求教育部门为我们发放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这一年半的绩效工资。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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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澄城县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5-01-29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您好!经核实,写信人系我县王庄中学教师,参加工作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澄政人薪发【2012】808号),工资文件下发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已于2013年纳入财政预算,并从2013年元月份开始发放工资。我县财政局规定:新招人员工作满一年并转正定级后发放绩效工资。该反映人于2013年9月转正定级(澄政人薪发【2013】555号),而绩效工资于2014年元月发放,短缺4个月绩效工资,每月1720元,共计6880元。我局正积极与财政局协商,待财政局拨款后,将及时发放至个人手中。澄城县教育局 2015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