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6024605/2019-0011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5-20
名 称 省生态环境厅发布4月全省空气质量
文 号 主 题 词 生态环境 发布 空气质量
省生态环境厅发布4月全省空气质量
4月PM2.5平均浓度有所上升 优良天数持续增加
  2019年4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1%;平均优良天数24.5天,同比增加1.8天。2019年1~4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9%;平均优良天数73.0天,同比减少2.5天。
  2019年1~4月,延安、西安、咸阳、榆林、渭南、汉中等6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安康、商洛、韩城、杨凌、宝鸡、西咸、铜川等7个市(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按下降程度由高到低排序),下降的前3名依次是韩城、杨凌、宝鸡。
  2019年1~4月,关中地区PM2.5平均浓度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0%;平均优良天数59.5天,同比减少0.5天。西安市PM2.5平均浓度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优良天数62天,同比增加12天。
  2019年1~4月,关中地区69个县(区)中有30个县(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2个持平,35个下降(新增的咸阳市高新区、文体功能区不参与同比评价),其中改善的前10个县(区)依次为灞桥区、阎良区和阎良航空基地(并列)、陇县、凤翔县、鄠邑区、曲江新区、新城区、西安市经开区、西安市高新区,下降的前10个县(区)依次是民用航天基地、周至县、高陵区、印台区、华阴市、合阳县、蒲城县、耀州区、大荔县、兴平市。陕北地区26个县(区)中有4个县(区)空气质量改善,21个下降(新增的榆林市高新区不参与同比评价),其中改善的4个县(区)依次为子长县、宝塔区、榆阳区、靖边县,下降的前5个县(区)依次是延长县、佳县、宜川县、清涧县、洛川县。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有9个县(区)空气质量改善,21个下降(新增的汉中市经开区、安康市高新区不参与同比评价),其中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凤县、略阳县、太白县、汉台区、城固县,下降的前5个县(区)依次是柞水县、白河县、汉阴县、平利县、紫阳县。
  专家分析:
  2019年4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主要原因是全省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1~2℃,除陕南东部商洛、安康部分地区外,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多两成以上,总体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偏好,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与消减。
  2019年1~4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波动中略有下降,主要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指标是细颗粒物(PM2.5),主要原因是今年1~3月全省总体冷空气活动偏弱,气温偏高,东部暖湿气流活动较强,大气湿度较大,降水明显偏少(偏少超过三成),总体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明显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扩散和净化消减,同时较大的大气湿度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吸湿膨胀和二次生成效应,使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在较高水平,影响了全省空气质量的改善。4月受偏好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影响全省城市空气质量大部分改善,但大部分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依然不降反升,也主要是上述原因影响所致。
  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应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气象条件敏感期”要更加有效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争取每一个“蓝天”。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发力,工业、燃煤、扬尘等主要大气污染源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的大前提下,短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的难度越来越大,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已经进入了一个相对的“气象条件敏感期”。这一时期空气质量改善对气象条件的依赖加强,同时气象条件变化对空气质量变化影响更加敏感,也就是说在以前污染较重情况下,不足以影响空气质量等级变化的较小范围较轻微的气象条件变化,现在都可能会影响一定范围和时间的城市空气质量等级变化。这一时期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特点是重度以上污染天数不断减少,重污染过程强度不断下降,持续时间不断缩短,各城市空气质量在优良和污染之间的等级变化波动更加频繁,各地局部气象条件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更加明显,城市之间空气质量变化差异也会增加,因此不能因气象条件变化而松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只有持续不断全面长期坚持大气污染减排和综合防治,这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根本。
  二是注意局部污染的反弹。例如今年4月,在全省绝大部分市(区)SO2浓度明显下降的情况下,韩城、安康两市SO2浓度水平明显高于全省其他城市且同比上升幅度较大,这既与当地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下降有关,也是造成当地同期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此外,上述两市今年4月NO2和CO浓度水平也有明显升高,进一步说明了当地存在燃煤污染反弹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