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6
陕建发〔2017〕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陕西省城镇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十八个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实。
附件:《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6日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七年一月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各项改革,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住房建设、解决和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的作用,实现中省提出的“追赶超越”发展要求,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编制《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回顾
覆盖率范围不断扩大。全省行业通过改善服务,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实现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数量接近50%。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数达到4.9万个,职工人数396万人,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22.5%和34.7%。归集住房公积金1067.4亿元,年均增幅20%。累计缴存额1810亿元,缴存余额943.9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143.7%和 122.8%。
资金使用率显著提高。通过降低贷款条件,简化业务手续,取消中间费用,开展异地贷款、组合贷款、二手房贷款等措施,住房公积金贷款量快速增加。“十二五”期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10.1亿元,个贷率提升16.7个百分点。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34.34%,住房公积金提取599.5亿元。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顺利推进,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08%,资金使用率提升15个百分点,达到75%,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规范管理稳步推进。全省行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全部解决了办公用房和服务大厅场地问题,部分基层办公和服务设施得到改善。实施《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规范业务操作和服务内容,按时公告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完成了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理顺工作。开展文明服务和行风建设,在全省住建系统行风测评中,公众满意度连续三年持续上升。
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全省行业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推行管理中心重大事项备案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办结制;颁布了《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建立了全国首家省级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坚持与省级财政、人行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得到遏制,资金安全基本得到保证。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十三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及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宗旨,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行业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助力消化住房存量,充分发挥制度作用,支持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为实现我省“追赶超越”奋斗目标提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原则。住房公积金涉及众多缴存职工利益,确保资金安全是衡量住房公积金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首要指标。只有把资金安全风险防控提到新的高度去认识,将安全风险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针对新业务、新变化及时进行安全风险测试和排查,才能彻底消除各种风险隐患。为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政“一把手”对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承担第一责任。
2、统一原则。规范统一是公众对住房公积金行业的期 待和要求,也是影响行业形象的重要因素。在政策制度、运作模式、工作流程、信息系统、对外服务等方面,坚持全省统一原则,对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水平,防控各种风险意义重大。
3、高效原则。住房公积金运作不仅要体现经济效益,还要体现社会效益。要防止以不以营利为借口粗放运作,杜绝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服务行为,把效益和服务有机结合到资金运作的一切活动之中,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快捷、方便、周到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服务。破除与国家要求和公众期待不相适应的地方条条框框限制,树立陕西住房公积金行业新形象。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扩大归集规模,提高资金使用率,强化监督,防控风险,实现保值增值。
到“十三五”末,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1700亿元,累计归集突破3000亿元,余额达到1720亿元。提取850亿元。发放个贷950亿元,累计放贷额达到1400亿元,个贷余额实现1100亿元,个贷率达到87%,资金使用率超过78%。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进入全国先进省份行列。
经济目标:结合我省经济社会以及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趋势,“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公积金发展实现以下经济目标。
1、归集业务指标。“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年均新增缴存职工8万人。归集额年均增长10%,归集总额增加1700亿元。其中,各年度归集指标分别不低于320亿元、330亿元、340亿元、350亿元、370亿元。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指标表
到2020年底,参建职工突破400万人,缴存余额达到1720亿元。(各市缴存职工年度指标分解情况见附表1、归集年度指标分解情况见附表2)。
2、提取业务指标。“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计划完成850亿元,年度提取额占当年归集额的50%左右。
3、使用业务指标。住房公积金使用主要包括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陕西省地方政府债券。“十三五”期间,将以扩大使用为核心助力消化住房库存,促使制度作用充分发挥。到“十三五”末,资金使用总量超过1400亿元,使用率达到78%。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使用指标表
(1)个人住房贷款:“十三五”期间,个贷发放额年均增长10%,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50亿元,个贷余额突破1100亿元。其中,各年度指标分别不低于650亿元、72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1100亿元。(各市分年度个贷指标详见附表3)。
(2)个贷率:“十三五”末,全省个贷率达到87%,赶上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各年度分别不低于75%、78%、81%、84%和87%。(各市个贷年度指标详见附表3)。
(3)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在满足个人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可根据有关政策,购买陕西省政府债券50-300亿元。
4、增值收益指标。“十三五”期间,全省年增值收益保持1%左右,力争实现收益总额60亿元。其中,各年度增值收益额分别不低于10亿元、11亿元、13亿元、13亿元、14亿元(各市分年度增值收益指标见附表4)。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指标表
三、“十三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三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一)挑战与机遇并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凸显,宏观经济面临速度减缓、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挑战,企业开工不足,经营遇到的困难前所未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多变。另一方面,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发展基础日益雄厚。国家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和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等战略,中央赋予陕西西部科学发展新引擎、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和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范例等重大使命,为我省住房公积金发展带来新机遇。
(二)资金运营压力加大。金融改革形成的利率市场化,促使资金成本和金融产品价格通过竞争确定,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将出现从同质化向差异化转变。作为资金运作依附于商业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运营和科学理财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通过招投标方式开展资金运营,规避金融风险将进入常态化。
(三)缴存职工结构变化。新《条例》将灵活就业人员明确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畴,建制扩面的主要对象将向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转移,这类人员的缴存比例将有所上升,对缴存额的影响值得关注。同时,随着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提速,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服务要求不断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机构管理和服务的规范、透明和公开程度,将成为缴存新职工关注的热点。
四、“十三五”时期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围绕上述总体目标和主要经济指标,“十三五”期间,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是:
(一)以非公单位为重点,拓展制度覆盖面。“十三五”期间,全省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重点领域是城镇各类新设单位、非公单位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开展全省统一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宣传,力争在2018年使非公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参建率达到50%以上。为此,一要争取将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劳动用工合同文本,从制度上保障职工权益。二要加大催建、催缴等执法力度,将更多的缴存对象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畴。三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方法措施,以考评推动归集工作。四要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以便捷服务和制度魅力吸引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十三五”期间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二)以优化政策为抓手,提高资金使用率。“十三五”期间,住房公积金使用重点将向个人住房贷款转移,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向购房、建房、修房、养房、租房等方面延伸,继续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贷款门槛,将更多缴存职工纳入贷款帮助范畴。2016年各管理中心要在市本级和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省内通贷、购买新房和“二手房”贷款、新旧住房装修贷款、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等业务;完善贷款担保方式,推行住房抵押、证券和大额存单质押、缴存职工联保、工资卡担保等方式,方便借款人选择;加强与房地产部门合作,建立房产预(销)售信息共享平台,准确掌握楼盘信息,增强个贷自主营销能力。有条件的管理中心要积极探索建立贷款激励机制,提高贷款发放的积极性,简政放权,缩短贷款办理周期,提高贷款工作效率。“十三五”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场占有率达到40%。
建立全省资金调剂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余缺互补。在保证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和住房贷款前提下,利用结余资金购买国债、省内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等方式,拓展资金使用渠道,到“十三五”末资金使用率达到78%。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提升公众满意度。加快省级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尽快实施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异地备份。各管理中心要正式启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工作,加快与省级监管部门、所属分中心、管理部、不动产产权登记部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居民身份证查询系统联网,2018年前全面完成;实现省内各管理中心之间信息共享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互联互认;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缴存、网上提取、网上个人贷款申请、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服务平台,让缴存职工足不出户就能办妥大部分业务;实行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由管理中心直接打入个人信用卡账户。通过信息化建设,解决效率问题,进一步提升公众满意度。
(四)以完善机制为手段,实施业务规范化管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的要求,统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主要业务的办理条件、工作流程、审核要件、办结时效;统一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在文明服务方面,统一规范职工投诉的受理方式、处理程序和结果反馈;统一服务内容、项目和标准;按照地方银行标准,统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布局。全面推行管理中心管办分离模式。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每个县区管理部都有符合标准的服务大厅。
(五)以创新监管方式为核心,强化资金运行监督。依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发挥省级督察员作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强化审计监督,发挥审计部门的政府监督职能;加强管理中心内控机制建设,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重视职工监督机制建设,发挥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监督作用。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对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贷款后续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已发放资金到期安全收回。
(六)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十三五”期间,全省行业要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考试,提高专业技能;重视职工教育,每年对所有职工进行一次业务轮训,年培训职工不少于2000人次;吸引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住房公积金工作,改变人才结构不合理现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工资制度和奖惩机制,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大重要岗位人员交流力度,畅通人才晋升渠道,提升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使命感和责任感。
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意识,筑牢反腐防线,把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岗位培训,提高拒腐能力。重视人员轮岗交流,消除可能产生腐败的土壤和环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策执行一视同仁。教育干部职工“懂规矩”、“守规矩”、“知廉耻”,节制私欲。工作中做到“三严三实”,行动上远离“四风”,生活中遵守“八项规定”,确保干部队伍纯洁。
五、实施“十三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指导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十三五”期间全省行业制定住房公积金其他各类综合性规划、年度计划以及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等专项计划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的行动准则。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陕西省实施“十三五”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宣传保障。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注重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推动缴存扩面上台阶,资金使用上层次,文明服务上水平。利用大众传媒和有关节庆活动,借助于新媒体和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效宣传,把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业务、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向深入,消除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误解、误读和误判,树立全省行业新形象,确保“十三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组织保障。强化省级监督机制建设,通过省级督察员制度的实施和建立省级住房公积金智库,发挥督察员和专家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督察、指导和推动作用。坚持市县两级住房公积金机构的“四统一”管理,优化管理中心内部机制,通过组织机构职能的发挥,确保“十三五”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技术保障。基础设施是技术保障的有力支撑,包括办公场所、服务大厅、计算机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服务网点、网络建设等方面,对树立行业公信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确保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发挥基础设施功能,为便民服务提供基础支持;发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为提高效率提供技术支撑。
(四)人才保障。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熟练、高效廉洁的职工队伍,是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本依靠。要充分发挥人才的智力作用,为专业人员作用发挥搭建平台,将一批懂资金运营、懂财务管理、懂信息技术、懂法律法规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充实到重要岗位。通过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监管保障。有效监督是督促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手段。通过强化省级监管的主体地位和政府监督职能,实施跟踪问效,督促各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和落实。监督各管理中心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实施督察员巡回暗访制度,为省级监督发挥补充作用。落实问责制度,对未完成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实行约谈,约谈两次以上的实行问责,并进行通报。
注:全省汇总数字按四舍五入,精确到1.0位。
注:全省汇总数字按四舍五入,精确到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