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渭房金发〔2014〕7号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现将《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贷后管理科,以便补充完善。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3月11日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一、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有效降低贷款逾期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明确贷后管理工作职责,促进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后管理,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到贷款回收期间内的贷款管理工作,包括贷后监督检查及贷款楼盘跟踪调查、贷款归还及三级明细账登录、违约贷款催收、处理与分析、贷款风险责任追究、档案管理与使用等其他有关贷款管理工作。
三、市中心设立贷后管理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后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贷后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贷后检查的目的:贷后监督检查由贷后管理科负责实施,通过检查,及时掌握贷款资产状况,确保贷款资产安全、完整、有序、清晰。
(二)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
2.借款人职业、家庭收入水平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
3.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4.借款人有无骗取市中心信用的行为;
5.期房项目工程进度情况;
6.贷款档案真实、完整、合规性;
7.抵押物价值变化情况,抵(质)押权利凭证保管情况,质押权利凭证时效性和价值变化情况;
8.借款人(配偶)工资(津补贴)卡号与《借款合同》还款账户的关联情况;
9.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
10.其他可能影响担保有效性的情况。
﹙三﹚贷后检查的方式:
贷后检查以贷款档案、借款人、抵押(质)物、保证人为对象,采用实际检查、访谈和信息查询等方式进行。
正常贷款,由贷后管理科采取实际抽查方式进行。根据当期各县、市、区管理部发放贷款情况,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不少于3个管理部,户数不少于当期放款户数的10﹪。对贷款数量大、期限长的用户,要重点进行抽查;不良贷款的催收覆盖面要达到100﹪,由各县、市、区管理部和市中心贷后管理科共同采取全面检查和访谈方式进行。每月贷后管理科将委托银行送来的贷款人员违约情况统计表进行整理、汇总,通知管理部,由管理部进行催收,并将结果整理汇总,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报贷后管理科。
对于已在管理部备案的开发商贷款楼盘,由贷后管理科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结合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状况,采取抽查方式,每半年进行一次。
﹙四﹚贷后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贷后检查中发现的可能影响贷款资产质量的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或补救措施。
1.对违约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
2.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
3.对借款人违约行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中心领导批准后实施;
4.登记贷后检查台账,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五、贷款归还及三级明细账登录
﹙一﹚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额度偿还贷款本息的,对逾期部分,按照《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由贷款发放银行 计收罚息。
﹙三﹚提前归还贷款操作程序: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的,由各管理部及委托银行向借款人出具证明函件,供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解除相应担保或抵押使用。提前归还贷款的,出具《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出具《结清证明》。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借款人应到市中心所辖的管理部,申请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填写《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由管理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原信贷科受理的贷款,由贷后管理科签署意见并加盖市中心业务专用章。
2.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和《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到原贷款签约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委托银行告知借款人新的月还款额;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的,委托银行出具结清证明(现房返还他项权证书),借款人持结清证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3.借款人办完还款手续,委托银行经办人在《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签字后,留存一份。原信贷科受理的贷款,借款人将《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叁份)和还款原始票据送市中心贷后管理科,贷后管理科将《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存档(原始票据和审批表各一份送会计科);县、市、区管理部受理的贷款,借款人将《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叁份)和还款原始票据送管理部,管理部留存一份,再返回贷后管理科两份,存档一份,送会计科一份,作为原始票据附件。
4.每月末,各管理部将《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汇总整理,造册登记后报送贷后管理科。
﹙四﹚市中心贷后管理科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三级明细账,负责记载贷款发放、回收等情况,监测贷款风险,按月同各委托专业银行和市中心会计科核对贷款账目。
(五)各委托专业银行次月10日前向贷后管理科提供上月末逾期贷款的准确信息,由贷后管理科负责进行加工、整理、汇总,生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统计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逾期情况汇总统计表”,按要求及时报送市中心相关部门和领导。
﹙六﹚借款人贷款结清后,携带各委托专业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返还的《房屋他项权证书》,然后到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注销手续。
六、逾期贷款催收、处理与分析
﹙一﹚逾期贷款管理坚持“源头预防与事后催收”并重和“谁受理,谁催收”的原则,实行专岗专人,按月报告工作制度,建立“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和“贷款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各管理部受理的贷款,每月20日前,先报送贷后管理科作借款人(配偶)工资卡号与还款账户一致性审核,然后由贷后管理科送信贷科作真实、合法、有效性审查。
凡条件具备的管理部,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必须实行以借款人(或配偶)的工资卡(含津补贴卡)发放银行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委托银行;以借款人(或配偶)的工资卡(含津补贴卡)账户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的扣款账户。
﹙二﹚逾期贷款催收程序:
1.逾期贷款催收指市中心贷后管理科﹙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经办人员按规定程序,对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发出催收提示和催收通知,督促借款人清偿违约贷款的过程。
2.贷后管理科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末各委托银行(管理部)送来的逾期贷款人员信息资料进行加工、整理、汇总,生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统计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逾期情况汇总统计表”并送有关科室及领导。
3.每月10日将上月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统计表发送到县、市、区管理部工作邮箱,由各管理部负责查收、分拣、催收。
4.每月15日前各管理部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催收情况统计表”报贷后管理科。贷后管理科汇总之后,将逾期2期及以上借款人员的还款情况分别报主管和主要领导。
﹙三﹚逾期贷款催收办法: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时,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经办人应在接到贷后管理科通知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实施催收;
2.借款人连续3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经办人要在接到贷后管理科通知后,及时向管理部主任汇报,并约见借款人或上门催收,督促客户落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3.借款人连续4次以上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中心贷后管理科首先会同贷款逾期县、市、区管理部调查借款人相关情况,认真分析逾期主要原因;其次在中心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将借款人有关情况予以公告;第三建立逾期贷款跟踪管理明细账和逾期贷款催收台帐,连续真实地记载逾期贷款拖欠时间、拖欠期数、拖欠金额、拖欠原因以及催收措施、催收记录和催收结果,避免漏催、积压情况出现,提高催收效率;第四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贷后管理科会同市中心法律顾问向借款人发出律师催收函。第五对故意拖欠贷款本息的,按照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行抵押物处置等方式依法收贷。
(四)对借款人连续三期及以上逾期贷款,贷后管理科出具“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账户冻结通知书”(一式两份),由公积金管理科将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予以冻结。
(五)建立逾期贷款通报分析例会制度。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经办人员是逾期贷款催收第一责任人,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及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在接到贷后管理科逾期贷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逾期贷款的催收情况、逾期原因、归还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用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反馈贷后管理科;贷后管理科每季将各管理部当期逾期情况进行通报,半年对全市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拿出有份量的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及解决问题办法,供领导决策参考。
(六)呆坏账核销程序。对确认已经形成呆坏账的贷款,由贷后管理科将借款人逾期的有关情况送财务会计科,按照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并根据《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相关材料,起草坏账损失核销报告,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予以核销。
七、建立不良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借款人逾期3期以上,或挪用贷款,或不按市公积金管委会渭房委发[2014]1号文件第5条规定办理的,由分管领导负责,贷后管理科牵头,信贷科、财务科、监察室组成评议组,进行贷款风险责任评议,对因违法、违规造成的贷款风险或贷款损失,逐笔进行责任认定,并出具书面报告,评议结果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要视情节轻重按照市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八、贷款档案管理与使用
﹙一﹚贷款档案管理与使用,按市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收存以下资料:
1.个人资料:借款人及配偶、共有权人及配偶、抵押人或出质人的身份证明、借款人婚姻证明和户籍证明复印件;
2.住房消费行为资料:购房合同(协议)、完税证明、建造、翻建、大修的批准文件、首付款支付凭证、自筹资金证明等;
3.格式文本资料:借款合同、申请表、审批书等;
4.贷款担保资料:抵(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他项权利证、质物凭证及质物止付冻结证明等资料;
5.合同变更资料:变更申请书、变更合同、用于证明变更事项的各种证明资料等;
6.风险管理资料:律师催收函及贷后风险管理中形成的相关法律文书等。
7.其他需要收存的证明资料。
(三)贷款档案归档整理。贷款发放后,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经办人员应在贷款手续办理完结后,一月内对贷款文件材料进行复查和清理,检查文件材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合理编排顺序,填写有关表册一式二份,一份管理部留存, 一份随案卷移交。
﹙四﹚贷款档案移交。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经办人员在审贷会结束后,应及时将贷款档案移交贷后管理科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对归档材料进行清点,如认为归档材料不完整应退回主管信贷员并督促其尽快补齐。当确认归档材料合格后,双方在档案移交单上签字,完成移交工作。
﹙五﹚建立借款人个人资料信息库。档案移交后,贷后管理科将对每个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包括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委托银行、经办人员、发放日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内容,当借款人逾期时,以便掌握相关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六)贷款档案保管。中心设立档案室,由贷后管理科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本中心贷款档案的保管。
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档案管理员要对档案的管理全权负责,如发现贷款档案损毁或遗失,应立即向科长和主管领导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贷后管理科聘请专职人员,应于次年初对上年贷款档案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归类、编序和排列。
﹙八﹚贷款档案使用。建立贷款档案借阅制度,完善贷款档案借阅手续。任何单位和部门人员借阅贷款档案,均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写借阅条。
贷款档案借阅应作登记记录。贷款档案借阅原则上在档案室或办公室进行,并由管理人员监督,一般不得借出。
贷款档案借阅人员不得将贷款档案复印、涂改、拆换、损毁和遗失。贷款档案借阅完毕,档案员要对贷款档案进行核查。确需复印 的,必须申请并经主管领导同意。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贷后管理科负责解释。以前与此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各县、市、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在施行过程中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报贷后管理科,以便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