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檀结庆:让住房公积金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6-03-15
全国人大代表檀结庆表示,必须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大胆改革和创新,让住房公积金和地方住房金融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檀结庆代表认为,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
  他注意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他还注意到,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加快实施“一融双新”工程,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核心,以加快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发展和新型城市建设为重点,瞄准短板,加快突破,优化政策组合,弥补供需缺口,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檀结庆代表表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多形式改善进城农民居住条件,需要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
  他发现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是为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提供政策性低息优惠贷款,为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补充建设资金以及为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供支持。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高、贷款条件苛刻,这使得很难核定固定收入的进城农民在利用银行商业贷款购房方面望而却步。进城农民很难获得住房金融支持的现实与要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的愿景之间产生了较大反差。
  有鉴于此,檀结庆代表为此建议:
一,政府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政策全覆盖。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部分民营企业等。要使住房公积金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必须实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全覆盖,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扩面建制工作,不仅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也要将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二,完善政策,向城镇化安居家庭倾斜。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利率原则是“低存低贷”,使用仅限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这样的制度设计在运作过程中带来的弊端是,收入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少,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低,往往因为缴存余额不足以获得理想的贷款额而被迫将自己的公积金闲置在账户中。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完善政策导向,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大中专毕业等初始就业者、进城农民家庭、棚户区改造家庭等贷款购房。另一方面,要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取消贷款额与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缴存人只需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以按照缴存额对应的最高贷款额贷款。对新开户的农民缴存人继续放宽政策,允许其在首次开户后可补缴6个月缴存额,也就意味着,缴存人在开户之后就可以立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到低息住房金融支持,这将极大地增强公积金制度对进城农民的吸引力。
 三,进一步探索解决初始就业者、城镇中低收入、进城农民等群体住房刚性需求的有效途径,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效率和保障能力,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弥补商业银行住房金融服务的功能不足。
 四,做大做强住房公积金和地方住房金融,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助力。
  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始终是住房公积金发展的第一要务,要积极拓宽归集渠道,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地方住房金融是对原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乃至整个住房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政府有关部门在融资、利差补贴、资本投入等方面应给予大力支持。
(来源:未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