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证帮人套取30万公积金 这个诈骗团伙3人分别获刑
发布时间:2016-01-04
仪征王某等3人,提供假证帮11人套取住房公积金共计30多万元。近日,3人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仪征市法院处以相应刑罚。
欲用假证骗领公积金被识破
3月30日上午,仪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小纪(化名)接待了一名男子,对方自称李京(化名),在仪征一家船厂上班,因为家中要建造房屋,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多个条件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因此,小纪让李京提供相关证明。对方提供了身份材料证明及一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一份工程预算书。
小纪审核了李京的身份证明材料,确认与他本人无误,但感觉许可证和预算书有点问题。因此,小纪让李京回家等通知。后经进一步核查,小纪发现李京提供的许可证和预算书都是伪造的,随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后单位向公安机关报案。
为防止打草惊蛇,警方让小纪打电话通知李京前来提取住房公积金。4月2日,李京应约而来,被民警拦下。
3名制造假证者陆续落网
李京交代,他原本在仪征一家船厂工作,今年初离职,从事个体经营。离职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有两万多元,他想取出来,可不符合提取条件。3月10日左右,李京在“陌陌”上聊天时,看到一个昵称为“代取住房公积金”的网友,就主动联系对方寻求帮助。对方表示,可以帮他提取,但要收取1万元手续费。
这个价格,李京难以接受,可对方坚决不肯让步,并保证一定能帮他提取成功。无奈之下,李京只好答应。随后,他按照对方要求,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发给对方。
3月下旬,对方表示手续已经办好了,约李京在仪征一家银行门口见面。当天下午,李京赴约发现,对方是两名男子,其中一人仪征口音,另一人外地口音。“外地口音”拿出一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一份工程预算书,许可证上显示,李京要在仪征建设一套150平方米的私人住宅,已通过有关部门审核。没想到,这两份假证明被工作人员识破。
截至6月17日,犯罪嫌疑人姚某及其同行彭某先后归案,姚某就是给李京提供假证的外地口音男子。8月3日,警方将两人的上线王某抓获。
帮11人套取30多万公积金
经查,王某今年37岁,吉林长春人,是无锡一家工艺制品企业的老板。去年,王某在工作过程中得知,有人通过伪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帮人领取住房公积金赚了钱,就萌生了靠此赚“外快”的想法。他在网上找到了制假证者,请对方做了一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发现假证可以假乱真,就开始在网上发布“代取住房公积金”之类的广告,并招募代理。姚某和彭某看到后,分别与王某联系,成为他的下线代理。
为防止被骗,同时担心案发后被警方掌握证据,王某会在姚某或彭某接到订单后,派一个员工跟着客户,姚某或彭某前去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一旦成功,员工会“监视”客户到底领取了多少公积金,从中抽取手续费后,带着许可证等伪造材料离开。
一般情况下,王某会向姚某、彭某收取公积金提取总额30%左右的手续费,而姚某、彭某则会向客户收取公积金提取总额50%左右的手续费。
经查,去年5月至今年3月,王某分别与姚某、彭某向李京等12人提供伪造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共计12本。除李京外,其他11人均利用该假证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共计30多万元,王某从中获利共计11万余元。
近日,经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等3人先后在仪征市法院出庭受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等3人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另外两人也被依法处以相应刑罚。目前,帮王某“监视”客户的3名员工也已被警方抓获归案。
来源: 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