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5-12-18
2015年12月15日下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7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并讲话。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主持。
陈冀平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立法专家咨询会是中国法学会精心打造的品牌项目。到今天,今年我们已经举办了37场专家研讨会暨立法专家咨询会。研讨的法律法规囊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所有公开和内部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国务院法制办几乎所有公开和内部征求意见的行政法规草案,中央政法委牵头的司法改革规范性文件以及几部重要的部门章。通过立法专家咨询会搭建了实务部门与专家学者的互动平台,除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立法工作的有关部室的同志参会,直接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还会根据研讨的内容邀请相关部委的同志参会,达到立法机关、实务部门与专家学者面对面的互动和交流的目的。
陈冀平书记强调,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全民关注的一件大事。1999 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对于改善和保障公民的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宏伟目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工薪阶层主要是依靠公积金贷款实现了买房的梦想。当然,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运行中也存在这样一些问题,如制度定位、目标定位不明,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买房、租房的基本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行的公积金管理模式死板等。通过这次修订送审稿,也能看出这次修改的针对性非常强,正是要着力解决公积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发表真知灼见,为立法贡献出智慧。研讨会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将把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专家咨询报告反映给立法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
研讨会开始前,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王宛生副司长简要介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的修改背景,并对中国法学会和各位专家的支持表示感谢。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察法教研室主任高文英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洪亮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秦伟教授,北京城市学院城镇化研究院院长吴春岐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爱君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王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王涌教授,北京市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李晓安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尹飞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张步洪处长,北京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楼建波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明博士,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苏文蔚律师等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保障和改善我国居民的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依法管理、规范使用住房公积金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应看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专家学者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建议从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定位和目标定位、管理运作机构定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创新管理模式、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及文字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民法学研究会、社会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司二处王鸿雁副处长、王斐副调研员等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开始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会后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来源: 法学会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