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管理部认真落实公积金新政 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发布时间:2015-11-03
今年以来,大荔县管理部认真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意见》,严格按照市中心要求,强化政策宣传,以“商转公”和公积金异地贷款为重点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严格执行公积金租房提取、互提、家庭困难提取及购房五年之内提取等政策,努力扩大公积金使用,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有房养房、无房购(建房)”的作用,促进了区域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已办理公积金提取1631人2981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115人1863万元,有力支持了辖区内职工住房消费。(文:大荔县管理部 蒋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