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规范财政供养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
发布时间:2015-04-14
近年来,就财政供养人员津补贴部分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华县管理部多次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2015年3月华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津补贴部分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让广大财政供养人员切实享受到公积金惠民政策。
(文:华县管理部 张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