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六举措加强公积金贷后管理
发布时间:2014-04-15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六项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一是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现状,设立贷后管理科,从机构和人员上强化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工作。二是建立贷后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贷后管理工作月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贷后信息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实行以借款人(或配偶)的工资卡(含津补贴卡)发放银行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委托银行;以借款人(或配偶)的工资卡(含津补贴卡)账户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的扣款账户,从源头上杜绝逾期贷款的发生。四是建立逾期贷款跟踪管理明细账和逾期贷款催收台帐,记载逾期贷款拖欠时间、拖欠期数、拖欠金额、拖欠原因以及催收措施、催收记录和催收结果,避免漏催、积压情况出现,提高催收效率。对逾期贷款进行分类汇总分析,有针对性的进行催收。五是根据贷款逾期情况,确定合理的催收流程,制定科学的催收方法,采取电话提醒、信函催收、上门劝说、单位介入、法律诉讼等多种手段,有效解决公积金贷款逾期问题。六是对于新贷款人员从贷前调查、贷中审核、贷后跟踪等多环节加强管理,保证贷款质量,保障资金安全。(文:贷后管理科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