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积金项目贷款责任落实到位 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13-10-14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派出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巡查组对四川省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试点工作进行巡查。目前,四川省试点城市已达4个,试点项目43个,贷款总额度达到43.70亿元。截至8月末,已发放贷款20.51亿元,项目31个,占贷款总额度47%;回收项目贷款资金3.32亿元。
巡查组听取工作汇报后,先后到成都、攀枝花等地开展巡查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巡查、查阅资料、重点询问、交换意见等方式,检查各地开展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试点工作情况。巡查组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四川省领导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试点工作,试点城市推进有力,省级部门责任落实到位,贷款资金发放正常,工程建设成效明显,贷后检查制度落实到位,基本实现了当年期发放贷款、当年期完成项目主体施工、当年期开始回收贷款资金,整个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入资金回收期。
截至8月末,攀枝花市获批项目17个、9.66亿元,已全部发放贷款项目17个、9.66亿元,完成任务100%;德阳市获批项目15个、9.85亿元,已发放贷款项目11个、7.75亿元,完成任务79%;南充市获批项目4个、4.2亿元,已发放贷款项目4个、3.1亿元,完成任务73.8%。上述3座城市贷款资金使用与工程进度匹配,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德阳、南充两市已放贷款均处于资金支付、利息回收阶段。成都市项目近期将发放贷款。目前,该省已回收项目贷款资金3.32亿元,其中本金2.562亿元、利息7599.6万元。(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