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发布时间:2013-04-03
    近年来,富平县县委、县政府把民生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解决。该县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全面建立,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稳步提升。为了更好的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在县财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富平县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奉陪比例统一执行13%,比去年提高了3%。这一惠民举措出台和落实,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文: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