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暨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2-10-24

9月24日~25日,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暨培训会议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陈大卫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试点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第一批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7部委和试点省份及城市政府按照国务院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按时回收。截至目前,第一批29个试点城市已审批贷款419亿元,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312亿元,回收本金41.2亿元,利息11.6亿元。总的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贷款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房建设支持力度,经国务院同意,扩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确定64个城市为新增试点城市,18个城市为新增贷款额度城市,贷款额度为752.10亿元。

  陈大卫在讲话中指出,要按照国务院部署,“积极、审慎、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做到“资金安全有保障、工程建设创一流,住房配售显公平”。要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由城市政府负总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过程监管。要确保资金安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财政、发展改革、人民银行、监察、审计、银监等部门加强外部监督;省级监管部门要发挥项目贷款监管系统作用,建立常态化现场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强试点业务合规性检查,要不打折扣地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各试点城市要严格控制贷款用途和规模,不得擅改使用方向和贷款额度,不得向未经批准的项目发放贷款。要强化项目管理,试点城市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对进入租售环节的项目,要按规定确定供应对象,让群众满意。要把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决遏制腐败行为,保障试点顺利推进。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