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渭房金发〔2020〕9号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经市中心依法行政工作小组讨论通过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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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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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一定的载体或者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行政执法公示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高效、便民原则。
第四条 市中心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广播电台、中心官方网站等载体,主动公示下列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二)行政执法法律依据;
(三)行政执法权限及程序;
(四)行政执法人员及事项;
(五)处罚决定;
(六)监督举报方式;
(七)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
第五条 主动公示形式
中心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中心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gjj.weinan.gov.cn
中心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2)会议、文件、便民手册、公告栏等;
(3)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第六条 行政执法公示事项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
第七条 行政相对人对本制度规定的所有公示内容都可以进行查询、复印或下载。有关机构或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查阅尽可能提供方便。
第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可以通过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库查询和核实。
第九条 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执行公务时,未出示或拒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其他合法证件的;
(二)执行公务时,未向行政相对人说明行政执法的内容,行政执法依据及有关理由的;
(三)对行政相对人要求公开且应当公开的事项拒不公开的;
(四)对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权利和义务未及时告知或拒不告知的;
(五)其他违反执法公示的行为。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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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程序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的制度。
第四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市住房公积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市中心稽查科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理决定,具体包含下列事项:
(一)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对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对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对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五)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条例行为的。
第六条 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稽查科应将案件证据及已作出的执法文书等相关材料提交市中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中心主任、分管主任、纪检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涉及管理部所辖事项,管理部负责人应参与裁量。
第七条 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一)调查取证和听证情况;
(二)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是否恰当;
(五)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八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原则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应在3日内进行审核。
第九条 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法制审核后,应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下列审核意见,并存入执法案卷:
(一)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二)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提出继续调查或不予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建议;
(三)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准确和裁量基准不当的,提出变更意见;
(四)程序不合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五)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提出不予批准或者撤销案件的建议。
第十条 案情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组织召开座谈会,组织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进行审核论证。
第十一条 市中心法制工作部门对审核通过行政执法处理决定的,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相关科室、管理部执行。
第十二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不按规定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秘科2020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