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公积金提取审核关 杜绝虚假资料骗提行为
发布时间:2020-10-21
(本网讯:刘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中心结合实际,印发关于遏制虚假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利用虚假材料违法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
一是严格审核异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做到逐笔核查、逐项审核,综合核验资料的真实性。
二是加强柜台提取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柜台工作人员对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交易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完税证明等有关印证材料真伪的甄别能力。
三是强化信息对比,对发现的可疑提取使用资料,及时分析研判、总结,把牢提取业务关口。加强与有关房产、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多渠道核实资料真实性。
四是对核实后发现的虚假资料提取公积金行为,按规定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并冻结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年内不得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五是对工作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工作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不按规定核实相关提取资料,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