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批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0-07-02
职权类型
其他类其他权利
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实时
实施机关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0913-2933162
责任科室
公积金管理科、各县(市、区)管理部
监督投诉电话
0913-2933068
办事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地点、办理时间
临渭区管理部 吉祥坊体育 临渭区车雷街69号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一楼行政服务大厅18—22号窗口
高新区管理部吉祥坊体育 高新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大荔县管理部 大荔县行政服务中心
白水县管理部 白水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蒲城县管理部蒲城县城南新区解放路南段蒲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富平县管理部 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合阳县管理部 合阳县 行政服务中心
澄城县管理部 澄城县东久路106号澄城县建设银行三楼
华州区管理部 华州区 政务服务中心南大厅一楼
华阴市管理部 华阴市贵妃路华阴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14—116号窗口
潼关县管理部 潼关县政府东附楼一楼
【法定工作日办公: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注:临渭、高新、蒲城、华阴、合阳管理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9:00—12:00,13:30—17:00(7、8月为14:00—17:00)】;白水管理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30—12:00,13:30—17:00(7、8月为14:00—17:00)】
申报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本人及配偶在吉祥坊体育 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三)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四)职工、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且单位已不再缴存、补缴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有配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九)职工工作调动的,按不同类型予以转移或销户。
办理材料
见附件1
办理流程图
见附件2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第350号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五条: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渭房委【2008】3号)
第三十三条: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细则》(渭房委发【2016】2号)
第十六条:(四)提取办理时限从管理部受理、审批、下账、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完成网银支付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提取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提取资料申请进行审批。
3、决定责任:准予提取,按时办理;不准予提取,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审核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不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第350号修订)、《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渭房委【2008】3号)、《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意见》(渭房委发【2015】1号)、《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细则》(渭房委发【2016】2号)
附件1: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一览表》
项目
所需资料
提取额度
购买期房
1、已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票据。

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自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年内,经本人同意可一次性(仅限一次)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出。

购买现房
1、房屋产权证;
2、购房合同及票据。
购买二手房
1、房屋买卖契约或购买协议;
2、税务发票;
3、过户后房屋产权证。
购买拆迁安置房
1、拆迁安置协议;
2、购房票据;
3、单位盖章的分房房价表或内部构建房协议。
集资建房
1、集资建房批文;
2、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花名册或购房合同;
3、购房票据。
自建自住住房
城区建房:
1、政府规划、方管部门建造、翻建住房批准文件;
2、土地许可证明(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
3、施工合同;
3、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票据。
农村建房:
1、本人或配偶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
2、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
3、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票据。
大修自住住房
1、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居民个人修建房屋规划许可证”;
2、购买材料票据。
租赁住房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租住商品房的,结合渭南行政区域房租的实际,每户年提取总额不超过8000元。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赁商品房:
缴存地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冲还贷”签约

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冲还贷签约,对能正常还款的每年年末一次性冲还当年的还款额至借款人还款账户,直至贷款结清;对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4次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的,当年不得提取,也不予冲还。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归还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住房贷款年还款额;提前归还住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额,期限不超过一年。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合同(首次提取审核原件;再次提取无须提供);
2、近期3个月的还款明细。
提前归还住房贷款:
1、借款合同;
2、还款票据。

重大疾病

1、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
2、住院费用结算票据;
3、亲属关系证明。
患重大疾病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住院结算票据中个人承担部分,期限不超过1年。
离、退休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且单位不再缴存、补缴的
劳动人事部门批文或离退休证(非必要条件)。
提取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提取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对在同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的,一年内不再办理新的开户手续。
出境定居
1、护照;
2、出境定居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提取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死亡、被宣告死亡
1、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2、遗嘱或者继承人继承权属证明(配偶提取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婚姻证明,子女提取提供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等亲属关系证明其中之一);
3、受遗赠人提取提供受遗赠权属证明及公证书;受益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身份证明。
提取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工作调动
职工工作调动的,按不同类型予以转移或销户;
劳动人事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函、批文。

行政区域内调动的,办理转移业务;行政区域外调动的,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没有连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销户业务,提取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共性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类银行储蓄卡卡或存折;
3、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由他人代为办理的,需由职工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为缴存职工及配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初始时,经本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出。同时提供相应的婚姻及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诚信声明等)原件。
附件2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1、部分提取业务流程
支取类型分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租房;患重大疾病。
2、销户提取业务流程
销户类型分别是:离、退休;死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转出行政区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