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治理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公积金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理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行业综合治理和堵塞漏洞延伸,净化公积金行业环境,彻底根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等行业乱象。
二、治理内容
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1.组织领导。以市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县(市、区)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乱象行为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治理工作。
2.全面摸排线索。各县(市、区)管理部要把排查线索作为开展“扫黑除恶、治理乱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开展系统性摸排梳理,加大排查力度,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和行业乱象问题,及时向扫黑除恶行业乱象治理领导小组移交问题线索。
3.规范业务管理,严格审核资料。中心业务科室要认真梳理查找行业乱象及漏洞,修订完善现行业务审核审批文件,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服务”,开展公积金管理创新。各县(市、区)管理部严格按照市中心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业务文件规定,通过相关部门核查受理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强化信息比对,严查严核严堵骗提骗贷等虚假行为发生,把牢各种关口,从根源遏制住房公积金行业乱象滋生蔓延。
4.加强联合执法、加快信息共享。加强与住建、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监管打击合力。中心网站办要加快与不动产、人行、公安、税务等部门相互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优化住房公积金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积金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打击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
2.加强线索移送。各县(市、区)管理部扫黑除恶联络员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的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和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定期汇总核对、专人负责线索报送,负责与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扫黑办对接。
3.严格责任追究。管理部、各业务科室对发现的虚假资料情况应及时上报,对隐瞒不报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强化信息宣传,提升治理能力。曝光违规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典型案例,以案警示,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建立行业乱象问题工作台账,认真总结行业乱象治理中的工作亮点,提升行业监管能力。
吉祥坊体育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