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各县(市、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党组、各党总支要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时学习领会宪法和监察法内容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宪法和监察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二、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领会修宪的重要意义、宪法修订的具体内容。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深刻领会其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大意义。
三、学习形式
中心要深入广泛宣传教育,听 取专家辅导报告,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宪法活动。
1.中心党组会,全年专题学习宪法、监察法不少于两次。
2.以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为学习小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聘请“七五”普法讲师团专家为中心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培训。
4.稽查科在中心周五学习工作日例会上安排两次学习专题,带领大家进行学习研讨。
5.把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宣传教育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任务和内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四、学习要求
各管理部、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宪法和监察法核心内容,做好会议学习笔记,将学习情况及时报送至中心稽查科。全体工作人员要把宪法和监察法的要求贯穿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大家的法治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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