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人:翟婷)为维护教师队伍稳定,妥善解决好“曾任民办教师”问题,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澄城县财政局积极快速筹措资金,依据教育部门审核认定的6003人,按照任教年限每满1年补偿270元/月标准补偿,及时拨付“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一次性补偿资金1400余万元。
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此次对全县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及时发放一次性补偿,是澄城财政在作风建设年提升中发挥财政惠民生、积极稳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更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人员的关心关爱,使党和国家的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深入民心。